全国开展痢疾常规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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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7:31 重庆时报 |
据新华社电 为加强我国细菌性痢疾的监测工作,卫生部近日印发《全国细菌性痢疾监测方案(试行)》。方案提出,开展全国常规监测和监测点监测。 细菌性痢疾简称菌痢,是由志贺氏菌引起的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为乙类传染病。该病不但发病率高,而且急性中毒型菌痢容易误诊,危及生命。 病人和带菌者是菌痢的主要传染源,病后免疫力持续时间较短,不同型别菌株之间没有交叉免疫,短时间内还可能再次发生感染。高发病率地区主要是西藏、甘肃、北京、宁夏、贵州、天津、云南、新疆、青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