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坏7根护栏 一审领刑2年(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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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8:21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8月22日,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酒后故意砸坏桥上护栏石柱的案件,并当庭判处被告人郭太国有期徒刑2年。 这起案件由西秀区人民检察院向西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昨日,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对被告人郭太国作出了一审判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 宣判后,被告人郭太国表示认罪,但他认为当时自己因酒醉无正常意识,因此提出了上诉。 作者:徐荣锋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