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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下砍手歹徒一审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09:27 南方都市报

  棠下砍手歹徒一审死缓

  刚满19岁的被告人表示不上诉,另一未成年被告人被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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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虞伟 实习生林静华)何爱华女士为抵抗歹徒抢包,左手竟当场被生生砍落在地(本报去年10月22日至28日曾作连续报道)!昨天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砍手歹徒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一被告人作案时系未成年,被判有期徒刑13年。

  去年10月20日晚,何爱华女士下班途经天河区棠下达善大街,遭遇3名歹徒抢包。她予以抵抗,凶恶的歹徒将其左手当场砍落在地,还朝其背部砍一刀。幸亏断肢再植手术及时,左手现已接上。事发后,警方立即采取行动,抓获两名嫌疑人,仍有1人在逃。

  昨天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实施砍手行为的被告人黄某,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李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判处有期徒刑13年。记者在法庭看见,听到死缓判决,刚满19岁的被告人黄某流泪了,他用微弱的声音回答法官,“我不上诉了”。未满18岁的被告人李某认为事实有所出入,当庭表示要上诉。李某的父母听到宣判后也很惊诧,口里不停地念叨:“怎么判这么多年呢?还未成年啊!”李某的父亲告诉记者,儿子在广西时,一直是个乖孩子,根本想不到会做出这种事情,“一定是让人教唆的”。

  宣判以后,被害人的丈夫表示,事件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应该严惩,给社会树一个严打榜样”。被害人委托的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雨来说,这个案件的歹徒实在太凶残了,被告人黄某在作案时,还砍伤了同伙李某的手指,法庭认定是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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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市惨遭劫匪砍手

  2004年10月20日晚10时许,天河区棠下达善大街人流如潮,不少路人目睹了残忍的一幕:3名歹徒围住一名中年妇女,强抢对方右肩所背的背包,女事主为护包,左手死死拉住包不放。一名歹徒拿出一把西瓜刀,恐吓她放手,然而该妇女仍不从。该歹徒突然恶狠狠地挥刀砍去。女事主的左手一下子就掉在了地上。3名歹徒抢到包后四处逃窜,女事主当时还未感觉到被砍,追了出去。跑了不到5米,一名歹徒转头对紧追其后的事主背部又是一刀,然后弃刀而逃。此时周围的人才听到女事主惊恐大叫“我的手!我的手!”

  被砍的女事主何爱华在某酒店做服务员,工资才700元左右,被抢包内仅有30元现金。

  图:

  医生正准备接驳断手。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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