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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服务,方是物管之本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0:01 南方日报

  记者手记

  雨鑫

  有位广州的朋友个把月前搬到新家,房子不错,特别是阳台,偌大的落地玻璃窗,亮堂堂的,隔音效果很好,他沾沾自喜,赞不绝口。可惜半个月前,该“钢化”玻璃窗却意外

“爆炸”了。朋友着实吓了一跳,赶紧致电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物管公司的人倒也专业,首先让朋友保护现场,由他们负责联系落地窗安装公司上门“鉴定”是谁的责任,以便确定维修费用该由谁支付。

  物管当天就领着安装公司的人来了,鉴定之后,认定“是原先安装不当,没有留出钢化玻璃热胀冷缩的空间,导致玻璃受天热影响而破碎”,就是说,责任不在朋友,他不用负担安装费。朋友很开心,直夸物管“很公正”。可是,物管却告诉朋友,由于小区近来爆了4块落地窗,好几户人家都等着装玻璃,要10天之后才轮到朋友。心想时间太长了些,朋友显然有些不乐意。

  可物管偏偏又“顺便”补了一句:“你们家这两个月管理费交了吗?有些业主很不配合我们工作啊。”“交了。”朋友答道。“不错,你很支持我们。”物管回复道。

  朋友终于按捺不住:“你们是三级资质,却按每月每平方1块5的一级资质标准收费。我交了钱,你们就没有理由告我不交物管费啦,我却有你们的收据表明你们乱收费!装块玻璃都要十几天,这也能叫‘服务’?”物管的人一下子愣住了。

  后来朋友打听过,之所以要等上十几天,是因为物管只愿意“统一安排”安装工人周六上门“统一安装”,平时不接待安装公司,以方便小区管理。听罢,笔者感到很疑惑,是不是当业主遇上物管的时候,简单的事总会复杂很多?无论如何,我相信如果物管家的玻璃爆了,大抵当天就会给换上,因为他们有“统一安排”的“管理权”。

  交了一级的钱,享受的却是三级的“统一安排”,笔者也替朋友不值。很奇怪,业主们付了平生大半积蓄买了房,图的就是住着舒服,偏偏又被“物管”的“管理”搞得情绪低落,世间哪里有请人来“管理”自己的?花钱买的不应该是“服务”而非“管理”么?可大多数情况下,物管公司摆不正位置,骨子里认为我既然叫“物管”当然要“管理”,占了广大业主不容易团结起来的便宜。

  反观灏×园业主“有家不能回”的纠纷,不也是物管行“管理”之能事而背离“服务”之本职引起的么?如果物管的每一个工作细节都以服务业主为准绳,急业主所急,想业主所想,只要是为了维护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合理的收费是会得到绝大多数业主理解和支持的。毕竟,业主们愿意花钱的地方还是“买服务”而非“定枷锁”。哪怕你叫“物管”,可责任只能是“管物”而不是“管人”,做好对人的服务,才是物管生意取胜之道。也只有做好对人的服务,解决业主奔波之苦,创造一种无微不至的服务,提升服务效率,提高业主满意度,才能最终将无形的服务产品化作实实在在的利润。

  唉,朋友曾经得意的玻璃还未装上,不知他会不会忍不住,收集证据有朝一日走上法庭,历数物管种种劣迹,包括人为的“统一安排”装玻璃呢?据说,朋友所在小区的业主们已经在“物管”的重重干涉下,顽强地组织起临时业主委员会了,但愿很快就有人民团体——正式的业委会诞生。物管再不转换理念,做好服务,恐怕只能被“革”掉。梦想如此,路还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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