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不足不影响保单给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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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0: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太平洋人寿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陈爱国表示,太平洋人寿正在积极通过各种方式补充资本金,偿付能力不足不会影响投保人保单的给付。 文/记者 史丽萍 暨南大学金融系副教授陈鹭认为,导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原因有很多,如资金运用问题、成本经营问题以及管理问题等,业务发展过快未能及时补充资本金也是造成偿付能力不足的原因之一。 两年来注册资本未变 据了解,仅2003年,太平洋人寿的全年保费收入达到376.74亿元,同比增长51.2%。但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始终保持在20亿元的水平上。 而根据保险监管有关规定,寿险公司保费收入不得大于注册资本金的8倍。另外,1999年以前的保险产品以银行利率作为定价标准,而近年来银行利率一跌再跌,使得一些高达10%以上收益率的保险产品拖累了保险公司的业绩,出现严重的利差损。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保监会对太平洋人寿提出的整改要求,如“限制股东分红、不得增设包括营销服务部在内的分支机构”等,意味着该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仍在70%以上,“关键是看太平洋人寿能否、用何种方式及时将资本金补足。” 陈鹭认为,保险公司解决偿付能力不足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资本市场融资、股东注资、引入外资等。如中国人寿、新华分别通过上市和资产剥离、发行次级债券等方式解决了资本金的补充问题。 据透露,太平洋人寿正在通过合资参股、集团上市、发行次级债券等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30%的公司,保监会才会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对保险公司进行接管。 此外,监管部门还有可能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来支付破产公司无力支付的保单责任。所以,即使发生保险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倒闭的情况,也不会影响个人寿险保单的给付。(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