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病人溺死 医院判赔1.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0: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钢) 本报曾经报道过的“住院病人离奇失踪并溺水身亡”一案(见本报2004年11月5日A15说法版),近日有了结果。8月1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二审判决,判决认为该医院对于病人的死亡承担轻微责任,并赔偿其家属15000元。

  一审病人家属败诉

  2004年2月,市民蔡荣添因病至某医院住院治疗,但是在2月19日下午,蔡荣添却自行离开了病房,从此失踪,直至23日被水警发现死在了二沙岛对面的水面。为此蔡荣添的家属将该医院告上了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蔡荣添病人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但他们又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中院审理认为,该医院的护士于2004年2月19日13时30分到病房探热时发现蔡荣添不在病房,以为蔡荣添去放射科造影,但其未意识到患者去放射科造影需由骨科医生操作,患者应与医生一同前往,而不应由患者自行前往,故其应可预见蔡荣添并非去造影,而可能外出,此时护士应及时向医生及医院领导汇报情况,但护士未能预见,未引起足够之重视。

  而且,在13时30分到16时30分长达3小时时间内,护士并未做进一步追查或与蔡荣添家属取得联系,直到蔡荣添的妻子陶玉枝探望蔡荣添时方才引起重视,显然其未尽应尽管理义务之过失,亦即该医院在履行其医疗服务合同义务中存在违约行为。

  一二审受理费由医院负担

  同时,虽然蔡荣添溺死的原因不明,但无论是自杀、他杀或是意外,均应考虑蔡荣添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擅自离院及其他致害原因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该医院的违约行为仅使阻止其死亡的可能性降低,故医院仅应承担轻微责任。最终,市中院作出判决:该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赔偿陶玉枝、蔡文威1.5万元;驳回陶玉枝、蔡文威的其他上诉请求。一、二审受理费各400元,均由该医院负担。(来源:广州日报)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