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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威尔曼“橄榄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0:23 大洋网-广州日报

  记者近日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已将“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新药批给哈药总厂。这就意味着业内瞩目的包括“广州白云山”、“双鹤”、“哈药”等在内的11家制药企业与广州“威尔曼”争夺该药品专利的事件有了初步的官方说法(本报曾于今年6月报道过)。

  而对于“威尔曼”提出的“联合开发”,“广州白云山”方面已基本排除了这种可能

性。看来双方对簿公堂在所难免。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已受理了“广州白云山”提出的“不侵权诉讼”,预料将在9月初开庭审理。

  文/记者 周思详

  今年6月,11家企业曾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广州“威尔曼”因使用的是公知技术而不应取得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专利,自己生产并销售该药品不构成侵权,并将入禀法院要求法院认定不侵权。

  8月,广州“威尔曼”董事长孙明杰又在半个月内连续两度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在和解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他们不会无限期地等下去,所以,威尔曼提请SFDA行政复议,撤销“广州白云山”和“双鹤”已经获得的药品生产批号。

  威尔曼提出“联合生产”

  “威尔曼”也同时提出“联合生产”的解决方案:即“威尔曼”可将专利拿出来与部分厂家合作进行生产销售。

  但有可能令“威尔曼”感到失望的是,SFDA在受理了其提出的行政复议之后不久,即在7月把新药文号批给了11联盟中的哈药总厂(SFDA官方网站已经刊登批复)。这意味着SFDA也就不太可能“自打嘴巴”地撤销上述两厂(“广州白云山”和双鹤)的文号,其他申请厂家获得批号变得顺理成章。

  而另一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11联盟提出的对于“威尔曼”获得专利的异议也迟迟没有审理和答复。长期从事药品专利法律研究的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伍嘉陵律师评价认为,两大职能部门在同一事件上的分歧,也凸显了我国在药品专利保护问题上存在亟待修补的法律漏洞。

  患者的损失最大

  对于孙明杰抛出的橄榄枝,最早获得批号并已投入生产的“广州白云山”不为所动。这位11联盟的发起者直言合作无望。白云山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京平认为,“威尔曼”使用的是市场拖延战术,由于“威尔曼”目前尚未获得SFDA的药品生产批号,而“威尔曼”又不愿意别的企业早于他们打开市场,因此采用了各种方式阻拦有生产批号的药企进行市场的开拓。但“广州白云山”和“哈药”都已经在进行招商,“经销商不会被传言蛊惑。”

  据了解,广州市中院已经受理了“广州白云山”提出的不侵权诉讼,而“威尔曼”则申诉至广东省高院要求不予审理。“很可能又要拖上两个月。”伍嘉陵说。而“广州白云山”董事长陈矛对记者承认,注射用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作为新药,市场生命力不过3年,而双方拉锯已经耗费了不少时间。如果一直这样纠缠下去,则很有可能官司打完了,药品的生命周期也过去了。

  “不仅仅是两败俱伤,患者也用不上这种效果好也不贵的新药了。”业内人士一语道出了真谛。(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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