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8年批捕2633人无一错捕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0:37 检察日报 |
本网讯(记者朱建军)天津市宝坻区检察院8年批捕犯罪嫌疑人2633人,无一错捕,而且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全部作了有罪判决。该院提高办案质量有什么经验?该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吴志忠告诉记者,这些年来,他们办案质量没出现问题,主要是建立了一套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约束和指导办案。 1998年以来,该院先后建立了《案件提讯制度》、《主要证据复查制度》、《案件讨 论制度》等7项规章制度。这些制度让他们尝到了甜头。如《案件提讯制度》要求办案人员对每个报捕的案件必须提讯犯罪嫌疑人。2004年该院受理了高某涉嫌强奸一案,卷中反映:高某实施强奸且多次作有罪供述,并且有被害人指控。但办案人员提讯犯罪嫌疑人时,高某交代自己并未实施强奸,而是与被害人有多年的通奸关系,女方之所以告其强奸,是因为这次与女方约会时,被其婆母发现,觉得脸面上不好看,才提出控告的。后办案人员找被害人了解核实,证明嫌疑人所述情况属实。为此该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避免了一起错捕案件的发生。该院还建立了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联系制度,通过与公安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重特大案件通报会、疑难案件讨论研究会,加强了案件信息的沟通,减少了对案件在定性、事实认定上产生的分歧,确保了在批捕环节上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 该院检察长李维怀告诉记者,为提高批捕案件质量,除了坚持7项工作制度以外,该院还加强侦查监督队伍建设和业务技能培训,优化办案组合,在人员配备上向办案一线倾斜。这些举措均为提高案件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朱建军 (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