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找到两名目击证人 福建长泰:成功追诉一起交通肇事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0:37 检察日报

  本网讯 (张金文黄明成)福建省长泰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案件中坚持对非法证据进行排除,追诉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近日法院作出了判决。

  4月10日,该院受理一起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交通肇事案。办案检察官审查案卷后发现,该案定案的证据只有被告人庄福英(女)的供述及同车人林旺根(男)的陈述,其他证人证言只有“在事故发生地看见一男一女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没有看清是谁驾车”,未

能证实谁是真正肇事者。办案检察官依法讯问庄福英时,她的供述与侦查阶段的供述如出一辙,对自己驾驶摩托车肇事的行为供认不讳,但要找与庄福英肇事时同车的林旺根核实时,却找不到人了。

  办案检察官认为,移送审查起诉的证据未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间接证据不具有排他性,还应补充调查取证。检察官经自主补充侦查,终于找到看清肇事前后情况的两位目击证人。这两名证人均证实,是男的驾车肇事后又驾车逃离现场的。经过办案检察官的说理教育,庄福英如实供述了林旺根驾车撞死人后又驾车载她逃离现场,后两人商量由庄福英“顶包”的事实。案情真相大白后,该院建议公安机关追诉林旺根。近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林旺根有期徒刑六年,以伪证罪判处庄福英有期徒刑九个月。

  作者:张金文 黄明成

  (来源:检察日报)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