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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下发股改指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0: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来自国资委的消息称,九月中旬左右,国资委将出台相应的股改指导意见,这个意见将略晚于证监会的股改指引。此后,各地国资委及上市公司的方案才开始全面上报和审批。

  国资委内部人士透露,该指引文件大致内容包括:特殊类型公司股改的解决办法鼓励

使用各种创新手段以实现对价,可利用定向增发、换股合并等手段实现ST公司股改对价;对价计算的基本原则应合理有据。另外,不会统一制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分行业持股具体比例,由各地和具体企业协商划定比例的大概范围;地方国有股东按业绩、行业、非流通股比例等标准划分支付对价的弹性区间。

  据悉,目前国资委并不受理和审批上市公司的股改方案。即使公司上报了方案,也是搁置,国资委并不表示任何意见。不过,据接近国资委的人士表示,只要证监会和国资委的指导意见明确,上海本地上市公司和深圳中小板的方案随即便可公布。(经济观察报)(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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