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香港淡水鱼须附有不含“孔雀石绿”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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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1: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据新华社香港电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22日表示,应特区政府要求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深圳检验检疫局对所有供港食用水产品实施紧急检验检疫监管措施,确保供港水产品的安全卫生。从21日起,内地输港的淡水鱼类均须附有证明书,证明不含有“孔雀石绿”才可进口香港。 根据紧急检验检疫监管措施,深圳检验检疫局强化供港水产品养殖场注册登记制度,确保经深圳口岸出境的所有供港食用水生动物(捕捞除外),均来自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的养殖场。同时,供港食用水产品每批必须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抽样检测,确保不含“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检测合格后方能获得检验检疫单证,包括《动物卫生证书》、《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 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22日与渔业界会面,商讨落实有关安排的细节,并强调香港将继续加强抽验鱼类产品。(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