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己私利放任妻子卖病猪肉 检疫站长被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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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1:32 法制日报 |
本网讯 李翔记者陈东升浙江温州瑞安一家畜家禽防疫检疫站站长蔡某为了一己私利,放任妻子知法犯法销售病死猪肉。今天,瑞安市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犯罪嫌疑人蔡某审查起诉。 蔡某系瑞安市家畜家禽防疫检疫站莘塍分站站长,承担辖区内动物检疫监督职责;他又兼任莘塍康达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场长,该场的经营范围是对病、死猪肉或未经合法检疫猪 肉做无害化处理,然后加工成工业用油或者饲料。该场成立以后,蔡某一直委托妻子丁某负责日常经营活动。在自己监管自己的状况下,丁某为谋取暴利,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不顾,将本应销毁或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肉和未经合法检疫的猪肉,不做任何无害化处理,直接以白肉或加工成猪油渣卖向食品市场。据统计,从2004年3月开始,直至7月案发,短短四个月内,丁某共非法销售猪肉11350公斤、猪油渣100多公斤,销售金额达10万余元。2005年1月,丁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