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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取断电措施惹出灾难 矿难责任人获刑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1:32 法制日报

  本网哈尔滨8月22日电 李丹记者郭毅黑龙江省有关部门今天公布:鸡西矿业集团正阳煤矿九采区六井造成10人死亡的“2004·4·10”矿难责任人、原鸡西矿业集团电力公司正阳供电科科长邱晶被鸡西市鸡东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邱晶原系鸡西矿业集团电力公司正阳供电科科长。

  2004年2月18日,正阳煤矿小井监察科致函鸡西矿业集团供电公司称其资源范围内九采区六井北井非法生产,请求供电公司给予高压断电。邱晶接到通知后,安排供电稽查人员杨树海、焦成刚给予断电。之后杨树海、焦成刚在巡查中,四次发现九采区六井北井私自接电,二人将情况向科长邱晶进行汇报,邱晶没有采取彻底断电措施,也没有及时向上级报告,更没有对井口违章用电行为进行处罚。2004年4月10日,该井在进行非法生产时,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02万元。(责任编辑: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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