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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主义社会质变的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1:36 人民网

  从列宁领导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算起,社会主义社会实践的历史已经有了八十多年的时间了。八十多年来,社会主义实践运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少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又不少社会主义国家纷纷走上私有化的道路,其中包括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第一个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前苏联也私有化了。对这种现象,有些人们对社会主义的前途产生了悲观、动摇、怀疑和困惑,有的直接放弃了社会主义的信念,转向资本主义,认为人类社会要发展只有走资本主义的道路。那么,社会主义的前途如何?社会主义能避免私有化的前景吗?社会主义

社会的质变原因是什么?社会主义社会发生质变除了私有化外还有别的形式吗?本文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可能性质变的问题作些思考与探索。

  社会主义社会有两种可能性质变:一种是私有化;另一种是官僚化。下面谈谈这两种可能性质变问题。

  一、社会主义社会的私有化

  社会主义社会的私有化,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有生产资料转变为私人所有,社会主义社会蜕变为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即质变为资本主义社会。这种质变,已经有了实例。所以,不是可能性的问题了,而是现实性的问题了。对这种现实问题进行一些思考和探索,不仅对于总结这种质变的经验教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运动实践的理论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对于那些还在高举着马列主义大旗,坚持着社会主义道路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努力避免私有化的前途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社会的私有化,是政治、经济、文化、法律、道德等全面性的根本质变,不仅仅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化。

  1、社会主义社会私有化的两种基本类型

  社会主义社会的私有化一般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一步式”类型,即私有化的过程较短,在一二年或几年不太长的时间里,社会主义社会就质变为私有化的社会。当今世界已经质变的原社会主义社会,基本上都是属于“一步式”私有化类型的。

  另一种是“渐进式”类型,即私有化的过程较长,社会主义社会的完全私有化需要十多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才能完成。这种社会主义社会私有化的基本类型还没有实例,仅仅是我的一种思索或理论假设。但是,没有实例,并不是说没有这种可能性。从理论上来说,社会主义社会“渐进式”的私有化的可能性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当今世界上仅剩的几个社会主义国家,现在都在改革进程中,这种改革的最终结果,究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结果,还是私有化的结果,现在还很难断定。也许,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其中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能够保持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而有些社会主义国家也许最终会走上私有化的道路,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如果对这种可能性不承认或者否定,完全是一种真正的社会主义幼稚病。当然,现在处于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其最终前途是什么?不是以人们的主观愿望来定,而是以客观事物的运动结果来定,最后只能由时间老人来作出判断。但是,这种改革是存在着“渐进式”私有化的可能性危险的。所以,对于每一个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避免“渐进式”私有化的前途,坚持社会主义的前途,是一个需要十分重视的问题。

  社会主义社会私有化的两种基本类型,即“一步式”和“渐进式”,实质上是社会主义社会质变的两种不同方式。“一步式”是突变、快速地变,是社会主义社会一次性的巨大质变。而“渐进式”是缓变、慢慢地变,是社会主义社会一次次的量变引起一次次的小的质变,最后,一次次的小质变的积累形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巨大质变。

  社会主义社会这两种质变的基本类型,虽然都是社会主义社会的质变,但是两者在质变时间的长短、表现方式、人民痛苦程度上是不同的。在质变时间上,“一步式”短和快;“渐进式”长和慢。在表现方式上,“一步式”表现为急风暴雨式的、公开的、明显的、全方位展开的,以强制力实施的;“渐进式”表现为和风细雨式的,比较隐晦的,由局部向全局扩展,往往是在社会主义大旗下进行的。人民痛苦程度上,“一步式”质变方式对于人民来说是一场大灾难,而“渐进式”质变方式比起“一步式”来说也许要轻一些、好一点。作为“渐进式”的社会主义社会私有化来说,也许可分为有意和无意两种。有意的“渐进式”私有化,是指有纲领、有目的,是一种自觉地有意识的社会主义社会私有化运动,是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社会主义私有化运动。无意的“渐进式”私有化,是人们在意识上想搞社会主义,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但是,由于在实践中把握不好,最终的结果是私有化,这是主观和客观相背离的社会主义社会私有化运动。

  作为有意的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渐进式”社会主义社会私有化运动,也许容易引起人们的警觉。而对于无意的主观和客观相背离的“渐进式”社会主义社会私有化运动,其危险性更大,因为,它不容易引起人们的警觉,因为人们的主观上是在坚持着社会主义道路,是想搞社会主义,往往就对其存在的危险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于当今正在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前一种危险要小得多,而主要危险来自后一种,即无意的“渐进式”社会主义社会的私有化运动,人们必须花大力气预防这种危险。不管我们意识到或没有意识到,承认或不承认,每一个正在改革的社会主义国家都面临着这种“渐进式”私有化的危险。

  2、社会主义社会私有化的基本途径和方式

  社会主义社会私有化的基本途径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从上层建筑到经济基础;另一种是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

  从上层建筑到经济基础的私有化途径,由于上层建筑中包含着意识形态,所以,首先是意识形态的质变,然后到政权的质变,再到经济基础的私有化。这种途径的私有化,来势汹猛,不可阻挡。不少社会主义国家的私有化几乎都是这种途径或模式。为什么呢?原因大概是:上层建筑是保护经济基础的,作为一个国家,在较短时间里发生重大质变,一般都是需要上层建筑首先发生质变,然后才能发生经济基础的质变,没有上层建筑的首先质变,经济基础的质变基本上是不可能的。社会主义社会要在较短时间里实行私有化的重大质变,如果上层建筑不发生重大质变,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当今时代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在较短时间里发生私有化的重大质变,都是先从上层建筑开始,然后涉及到经济基础。

  社会主义国家从上层建筑到经济基础的私有化,其基本方式是一些私有化的代表人物先夺取国家的领导权,然后再对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实行私有化的改革。对社会主义国有经济进行私有化改革,一般通过股份化来实施,即把社会主义国有经济按股份分到人头。

  社会主义社会私有化的另一基本途径是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即先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变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为私有制,然后使上层建筑去适应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基础。因为,一旦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发生了重大质变,实现了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到私有制的转变,那么,其原来的上层建筑也早晚要发生重大质变,以去适应经济基础。

  这种基本途径可以细分为三种途径:一种是原有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直接地私有化;

  另一种是通过大力发展私有经济和弱化原有社会主义的公有经济,最终导致社会主义经济的私有化。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是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占据统治地位,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如果大力发展私有经济,对私有经济不加控制的话,而对公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又不够注意和重视,那么,私有经济的量的积聚,总有一天会超过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到了那一天,私有经济就会动摇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统治地位和主导作用,从而替代社会主义公有经济成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和起主导作用的经济力量及经济形式,改变社会经济基础的性质,最终变社会主义社会为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这一过程,也许会经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私有经济发展,但是,其量和质仍然弱于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社会主义公有经济仍然占据统治地位和起主导作用,社会经济的性质仍然是社会主义的;第二阶段是随着私有经济的发展壮大,其量和质与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处于平衡状态,这时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已经退出社会经济的统治地位和不起主导作用,但是,私有经济也还没有上升为社会经济的统治地位和起主导作用,社会处于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两者共同起重要作用的状态下,这时,社会经济的性质已经不能说是社会主义的了,但也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的,我把这种状态称为混合社会经济。这种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的平衡是短暂的,很快就会被打破,进入下一个阶段,即第三阶段。第三阶段是私有经济的发展,其量和质已经超过了公有经济,原有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已经退出了在社会中的统治地位和主导作用并让位于私有经济,私有经济已经替代公有经济在社会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和起主导作用,社会经济的性质已经发生重大质变,由公有制经济为基础转变为以私有制经济为基础,这时,社会主义社会的私有化成为了现实。

  上述三个阶段的时间是不相同的。第一阶段也许是比较长的时期。第二阶段最短暂。第三阶段最长。因为,社会主义社会一旦实现了私有化,要再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也许比首次创建社会主义社会更困难。

  第三种是私有经济通过股份制改造形式侵吞、蚕食、肢解原有的社会主义公有经济,最终导致社会主义经济的私有化。

  社会主义社会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私有化基本途径的三种途径,第一种途径的发生率也许较低。因为,这种公开的私有化比较明显,较易引起执政党和人民的警觉与反对。第三种途径的发生率也不会高,因为,这也是比较明显的,但是,它要比第一种途径的发生率高,因为,它是打着改革的旗号的,较易诱惑和蒙骗人。第二种的发生率也许最高,因为,发展私有经济,本身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内在需要,其好处是十分明显的,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作出着贡献,根本不会受到执政党和人民的反对和引起人们应有的警觉,相反,会得到执政党和人民的拥护和欢迎,在一片叫好声中,往往会使人们对发展私有经济的危险性失去应有的警惕,当感受到其危险时就已经为时晚了,要克服就已经不可能了。

  这里我想提出一个理论和实践问题,即社会主义社会对私有经济的发展要不要加以限制,就是说,是让私有经济无限制的发展,还是有限制的发展?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即私有经济的发展对社会主义社会有没有两重性?就是私有经济有有益于社会主义的性质,但又有不利于社会主义的性质。

  现在,人们只大讲发展私有经济的好处,而不谈发展私有经济的危险性。好象私有经济越发展越好。其实,这是一种社会主义理论认识和实践方面的幼稚病。因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重要与主要的经济基础,这就要求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有一定量和质的度,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和起主导作用。而如果无限制地发展私有经济,那么,总有一天,私有经济的量和质会超过公有经济,从而替代公有经济在社会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和起主导作用,改变社会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发展私有经济的主要危险就在于此。所以,发展私有经济是有两重性的,一方面,它有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提高,另一方面,它不利于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的巩固和发展。由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私有经济有两重性,所以,应该有限度地发展私有经济,而不是无限度地发展私有经济。当然,这种有限度地发展私有经济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是不同的。但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私有经济的战略方针应该是:有限度地发展,而不是无限度地发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般是要大力发展私有经济,但是,也不应该是无限度地发展,而是应该把私有经济地发展限制在不影响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统治地位和主导作用之内。这是一条原则,也应该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一条基本定则。如果不加限制地发展私有经济,把社会主义的希望寄托在发展私有经济上,那么,总有一天会发现,私有经济的量和质已经危及到了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性质,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已经发生了重大质变,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也已经动摇了。到那时,就会自食无限制大力发展私有经济的苦果。

  作为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社会主义私有化基本途径,其基本方式是:一是出卖公有企业给个人;二是把公有企业以股份形式划转个人,由于每个人分到的股份不同,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所以,经过一段时间后,大多数人会重新失去开始得到的所有股份,资本会重新集中到少数人手里;三是大力发展私有经济,有意无意地削弱公有经济;四是公有企业的股份化,最终由几个人实际控制企业,公有企业有名无实等。

  3、社会主义社会私有化的危害

  对于从上层建筑到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私有化来说,其危害是:思想认识的大混乱导致政治大动荡和国家的分裂;经济的大衰退和社会生产力的大倒退;收入生活两极分化严重,人民生活水平大下降;社会黑势力的大盛行;道德意识和社会风俗的恶化等。

  对于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社会主义私有化来说,也许其危害要比从上层建筑到经济基础的私有化轻一些,但是,最终收入生活的两极分化是必然的,道德意识和社会风俗的恶化也是必然的。

  4、社会主义私有化的实质

  社会主义社会私有化的实质,是权力的资本化和对人民拥有生产资料的一次大剥夺,是私有经济打败和战胜公有经济。

  二、社会主义社会的官僚化

  社会主义社会的官僚化,是指在社会主义运动实践中,官员们的腐败堕落最终形成了一个官僚特殊阶层,从而使社会主义社会发生重大质的变化,造成社会主义有名无实,成为官僚社会主义。

  官僚社会主义,是我对社会主义质变后形态的一种概括或理论设想,仅仅是一种理论设想,现在并无实例。但是,我认为,官僚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运动实践中存在的一种可能性。

  1、社会主义官僚化的可能性

  在社会主义社会,官员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去工作、去奋斗的。然而,这并没有否认官员的腐败堕落现象的存在和发生。相反,在社会主义社会,官员的腐败堕落是一种客观必然的现象。原因:一是官员中良莠不齐,崇拜金钱第一、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官员大有人在,这些官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离党和人民的要求相差十万八千里;二是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落后腐朽的生活方式的诱惑;三是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和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四是监督无力无效等。这些原因的存在,使官员的腐败堕落现象是必然要发生和存在的。

  然而,社会主义社会中官员腐败堕落现象的必然性,能否说社会主义社会的官僚化也是必然的呢?不能。因为,官员的腐败堕落现象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官僚化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官员的腐败堕落虽然同官僚化有着内在联系,但是,官员的腐败堕落不必然会造成官僚化。这两者方面有着局部和全局、个别和一般的根本区别。

  官员的腐败堕落现象与官僚化的关系是局部和全局的关系,即官员的腐败堕落是少数官员和少数地区单位部门的现象,如多数官员和多数地区单位部门腐败堕落了,那么,就是官僚化了。官僚化是官员腐败堕落现象的扩展和恶化。官员的腐败堕落现象是不可避免的,是必然的,但是,经过努力工作,又可以把官员的腐败堕落现象限制在一定的范围里,阻止其扩展和恶化,这样,就可以避免官僚化的前景。如果对腐败堕落现象治理无力无效,那么,官员腐败堕落现象就会进一步扩展和恶化,这种扩展和恶化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重大质的变化,造成社会主义社会的官僚化,使原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变成官僚化的社会主义社会。

  社会主义社会中官员腐败堕落是必然的,但是,官僚化却不是必然的。然而,官僚化不是必然的,并没有否认其可能性。社会主义社会的确存在着官僚化危险的可能性。否认这种可能性,同样是十分幼稚的,也是十分危险的。

  这种可能性主要来自治理官员腐败堕落的艰巨性。可以这样说,反腐败,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来说,是一个十分重大的长期的艰巨任务。官员的腐败堕落现象存在着扩展和恶化的趋势,如没有有力有效的措施制止,任其扩展和恶化,那么,官僚化就是一个必然结果。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一种现实存在的危险。

  社会主义社会官僚化的可能性最深刻的原因也许隐藏于人性本质里和以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公共权力中。社会主义社会是从旧社会产生和脱胎而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官员中,只有一少部分人是真正树立了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他们的人性本质才是真正升华到了社会主义的新境界,而大部分官员的人性本质还没有到达社会主义的新境界,他们的人性本质仍然是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占据着统治地位。而他们手中又掌握着一定的公共权力。这种公共权力同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人性本质结合起来,就使他们在运用手中公共权力的时候必然产生一种偏向个人主义、利己主义的力量,如果这种偏向力量得不到来自外界体现公共利益的正向力量的制约,它就会膨胀和扩展。而这种膨胀和扩展的结果,就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害和对他方利益的占有,就是通常所说的官员的腐败堕落。官员的腐败堕落现象是各种性质的社会都存在的。但是,对于私有制社会来说,这种官员的腐败堕落从本质上来说是同统治阶级的私有本质相通的,所以,它不会危及到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充其量,只影响到统治阶级中哪一个集团来执政的问题。而对于社会主义社会来说,就不同了,因为,这种官员的腐败堕落现象是同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性质相根本背离的,所以,官员腐败堕落现象的扩展和恶化,势必要危及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性质,存在着造成社会主义社会变质的可能性。

  2、社会主义社会官僚化的基本运动规律

  从点到面、从轻到重、从局部到全局是社会主义社会官僚化可能的基本运动规律。如官员的腐败堕落现象进一步扩展和恶化,官僚化成为现实的话,那么,必然会遵循这样的基本运动规律。为什么呢?因为,官僚化实质上是官员腐败堕落现象的进一步扩展和恶化。腐败堕落现象严重的官员和地区单位部门,发展到一定程度,会率先出现官僚化现象,虽然这时整个社会还没有官僚化,但是,少数官员已经成为特殊的官僚分子,少数地区单位部门已经成为官僚分子统治的地方。这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还是点和局部的现象,是比较轻的状态。这种现象如果继续发展和恶化,就会蔓延到面和全局,形成比较重的状态,这时,整个社会就官僚化了。原来的社会主义社会成为官僚社会主义社会。

  这个基本运动规律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官僚特殊阶层的形成。官僚特殊阶层不是一天两天一下子就产生形成的,它的产生和形成也是先出现几个少数的官僚分子,然后日渐增多,最后才会形成一个特殊阶层。另一方面,从整个社会的官僚化来说,也不是一天两天一下子出现的,也必定是少数地区单位部门先出现官僚化现象,然后向其它地区单位部门蔓延扩展,最终才产生全社会的官僚化现象。

  社会主义社会的官僚化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重大质变。这种质变必然要经历若干量变阶段和小质变的阶段,然后在量变和小质变的能量积聚的基础上,才能造成社会主义社会的重大质变。

  社会主义社会官僚化可能的基本运动规律告诉我们,要防止官僚化成为现实,就必须大力加强对点、轻和局部的官员腐败堕落现象的治理,把它限制在一定的范围里,社会主义社会才能避免官僚化的前景。

  3、社会主义社会官僚化可能的基本途径

  社会主义社会的官僚化可能有两种基本途径:一种是从上到下,即中央通过分配等措施向官员倾斜,最终形成官僚特殊阶层。

  这种基本途径可分为有意和无意两类。有意,即中央有意识地要形成一个官僚特殊阶层,这是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社会主义社会官僚化运动。这种有意的官僚化,也许很少,一般只有在中央领导权已经发生重大质变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发生,即中央领导集团已经背离了社会主义的原则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无意,是指中央从主观上不想形成一个官僚特殊阶层,主观上是想坚持社会主义原则和推进社会主义事业,而仅是想从物质利益上去刺激官员们从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但是,这口子一开就收不住,最终中央也控制不了,客观上促进了官僚特殊阶层的形成。这是主观和客观相背离的一种社会主义社会官僚化运动。

  上述所说的无意的官僚化运动,从主观上来说是站得住脚的,而且,出发点是好的、是善意的,会容易赢得人们的赞同,比较容易实施,而且对于下面来说,可以振振有词、有根有据。尤其是在社会主义改革中,由于对社会主义社会内在的运动规律缺乏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对一些措施和做法的利弊缺乏深刻的认识和把握,极易在社会主义改革的旗号下干一些从短期和表面上看来是有利的,而从长期和实质上来分析实际上是有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事情。

  所以,对于现在正处于改革进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面临一个重要任务是警惕这种无意的官僚化的产生和形成,对于每一个重大改革措施,要从长远和根本上去深刻理解和把握,克服眼前利益主义,采取谨慎态度,用长期战略的眼光来看待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运动,从长期和根本上真正保证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社会主义性质。

  社会主义社会的官僚化除了从上到下这一基本途径外,另一种基本途径是从下到上。就是官僚化先在下面产生形成蔓延,然后,向上渗透扩展,最终形成官僚社会主义社会。

  如果对于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的官员腐败堕落现象治理无力或无效,那么,这种官员腐败堕落的行为必然会扩展和蔓延,最终必然会产生和形成一个官僚特殊阶层,官僚化也就必然成为社会主义国家中的一个现实。

  当今社会主义社会都存在着官员腐败堕落现象。所以,每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都存在着官僚化危险的可能性,没有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可以宣布说自己不存在着官僚化的危险,谁这样说,只是幼稚的表现和自己欺骗自己。

  4、社会主义社会官僚化的主要手段

  社会主义社会官僚化的主要手段有合法和非法两种。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合法和非法手段相结合,或在合法形式下运用非法手段。

  合法手段,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方面向官员们的利益倾斜,使官员们的利益特殊化和合法化,从而使官员们可以此为根据谋取特殊利益。另一方面是以合法形式,谋取非法利益,由于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都存在着一定的自由空间或牛角尖可钻,并且,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一些似是而非、说不清、道不明的地方和事情,不少官员就利用它们大做文章,尽可能多地谋取非法利益或不正当利益。

  非法手段,主要是运用手中的权力挥霍浪费公款;侵吞公共财产;受郁行郁;进行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式的各种交易等。

  5、社会主义社会官僚化的主要特征

  社会主义社会官僚化的进程中和官僚化后,其必然反映出以下一些主要特征:一是政治上的霸道主义盛行,一个个独立王国林立;二是官富民穷,两极分化严重,人民生活贫穷痛苦;三是官员腐败堕落严重;四是社会黑势力盛行;五是社会矛盾激化,社会动荡不安等。

  6、社会主义社会官僚化的实质

  社会主义社会官僚化的实质是官员由人民的公仆变成骑在人民头上巧取豪夺、作威作福的统治者,官员们形成一个特殊利益阶层,从人民群众中分化出来与人民群众相对立,为人民谋利益的社会主义社会变成为官僚特殊阶层谋利益的社会,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社会变成官僚特殊阶层专政的社会,人民群众已经不是社会的主人,而是官僚特殊阶层的奴隶,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变成有名无实,实际上成为官僚特殊阶层所有制,成为官僚特殊阶层谋取特殊利益的经济基础。

  三、私有化和官僚化的关系

  私有化和官僚化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两种质变形式。但是,它们是相互联系的,在私有化过程中,伴随着官僚化;在官僚化过程中伴随着私有化。然而,它们有主次之分。

  四、社会主义社会发生私有化和官僚化的原因

  1、否定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地位,必然否定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必然会造成社会主义社会的私有化或官僚化后果。因为,任何社会都需要一种思想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社会主义社会只有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才能保证其正确的方向,当今世界还没有其它思想能够代替马克思主义来指导社会主义社会的前进和发展。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社会主义社会就不能前进和发展。这是社会主义运动中一条基本规律或基本原理。

  2、没有正确科学的具有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同样会导致私有化或官僚化。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真理,各社会主义国家只有创建出符合本国实际的具体的马克思主义,才能正确指导本国社会主义的实践,并保证自己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和发展。用似是而非的不科学的所谓马克思主义学识来指导社会主义实践,结果不是停滞就是导致私有化或官僚化。

  3、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央领导权被非马克思主义者或假马克思主义者所掌握,私有化或官僚化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然命运。

  4、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也会导致社会主义社会的私有化或官僚化后果。

  5、无限制地发展私有经济,而又忽视或轻视公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最终,私有经济会把公有经济吃掉,私有化成为现实。

  6、对官员腐败堕落现象不治理或治理无力无效,官员腐败堕落现象蔓延、扩展和恶化,最终,官僚化是其必然结果。

  五、怎样避免社会主义社会可能发生的私有化和官僚化危险

  1、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央领导权要牢牢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手里。

  2、党的中央要高举马克思主义的旗帜,并要努力创建和发展符合本国实际情况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学识,用具有本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本国社会主义的实践。

  3、要制定出一条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路线,在这条基本路线的指引下,制定出一系列正确科学的方针和政策,并保证正确科学路线、方针和政策的真正实施与落实。

  4、在发展私有经济的同时,要努力巩固和发展公有经济,要始终保持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和起主导作用。

  5、要大力治理官员的腐败堕落现象,把其限制在一定范围里,遏制其蔓延、扩展和恶化的趋势。

  6、要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巩固和发展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工程公司)

  (文章仅供学术交流,文中包含的立场、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所持,不代表人民网立场)

  作者:陈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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