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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面积不够开发商反加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1:44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叶静 通讯员陈才兴 巢美花) 由于国土房管部门核定的房屋面积比购房合同上的面积少了近3平方米,开发商为了减少损失就擅自提高房屋销售单价,逼消费者签订购房补充合同。近日,在从化市消委会调解下,消费者李先生终于从开发商手里拿回了多交的10659元。

  不久前,消费者李先生向从化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位于从化街口的一套商品房,开发商的核定面积是81平方米,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此后在办理房产证时,从化国土房产交易所核定这套房子只有79平方米多一点,因此开发商应该补足少的近3平方米的钱给李先生。然而发展商为了减少其损失,竟单方面提高房屋的销售单价1000多元,并要求李先生与其签订《购房补充合同》。李先生认为这一要求不合理,开发商还以“不签就不办房产证”要挟。李先生便投诉到从化市消委会。

  消委会调查后,责成发展商必须按有关规定退赔李先生相关款项并办理房产证,经过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发展商一次性退回消费者李先生现金10659元,并承诺为李先生办妥房产证。(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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