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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建设工程实行“阳光招标” 3年节约1.05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1:44 红网

  红网湘西8月23日讯(通讯员 向海李新良)2002年以来,湘西州按照“一不垮房子、二不垮干部”的要求,强化建筑市场反腐倡廉体制创新,实行建设工程“阳光招标”,效果显著。三年来,办理5万元以上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报建989个,其中50万元以上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项目422个,建筑面积179.67万平方米,中标金额12.92亿元。通过招投标共为国家共为国家节约建设投资1.05亿元。

  强化监督管理措施 营造透明有序的招投标环境

  建立市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发布工程交易信息。改变了以前建设工程有“市”无“潮私下交易;培育了一批招标咨询代理机构。将原招标办代替业主拟定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分离给中介代理机构,改变了招标办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政企不分,使招投标监督更为透明;扩大了专家评委库。全州经过考试报省批准的专家评委219人,实行招标评标封闭式随机抽取,使评标工作更趋公正权威;修订完善了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一系列配套技术性标准公文格式。推行了“按工程量计价”和“无标底合理低价中标”等新的招投标评审标准,遏制了招投标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和“围标、串标”;加大了行政监督,实行了招投标过程“阳光操作”。从预备会开始到招标答疑、评委抽签、评标、定标等全过程都邀请纪检监察和公证部门的专职人员进场监督,从而有效遏制了假招标、暗标和挂靠资质等弄虚作假;设立了招投标监督举报电话。与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招标投标执法检查,打击查处规避招标,弄虚作假,擅自发包、转包的违法行为。

  坚持依法行政 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减少行政审批,改革和调整了招投标监管方式,全面落实“备案管理、过程监督、依法查处”的十二字监管方针。重点放在“一核查、四备案、一公示”上,即:一核查:就是核查招标条件、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四备案:招标项目的公告条件备案,建立评标组织和评标定标报告备案,书面报告备案。一公示:每个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在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示。确保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积极探索建设工程招投标新机制 有效预防招投标腐败现象

  今年上半年以来,该州对造价3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项目试行“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避免了“暗箱操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稿源:红网)

  (作者:李新良 向海)

  (编辑:张广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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