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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考研生助学贷款展期有详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4:05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孙艳芹)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后,借款学生专升本、考研了咋办相关手续?昨日,我省出台相关规定,专升本及考研学生贷款的贴息确认日期为:原学校截止到毕业学生离校当月月底(即7月31日),新录取学校自8月1日起开始。

  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省教育厅规定,考入外省和未纳入我省国家助学贷款范围的高校的借款学生,首先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再办理贷款展期。即由原毕业学校凭录取通知书为

借款学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展期证明》,交借款学生到录取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回贷款社办理贷款展期手续。还款时间按照学习时间顺延,展期期限不超过学生继续学习时间,借款学生原毕业学校负责继续按在校生办理贷款财政贴息手续。

  考入本省纳入国家助学贷款范围的高校的借款学生,要办理贷款展期手续的,由原毕业学校凭录取通知书为借款学生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展期证明》,交借款学生到录取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回贷款社办理贷款展期手续。贷款社收到毕业学校和录取学校双方盖章的展期证明后为借款学生办理展期,并与新学校办理贷款财政贴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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