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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秋佳节月饼销售确立7个“禁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5:05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薛慧卿)中秋佳节即将来临,月饼销售也进入旺季。市工商局昨天明确了月饼销售的7个“禁区”,其中月饼过度包装、混合包装及广告宣传是市场监管的重点。

  据悉,这7个监管重点分别是:

  月饼包装应当合理而适当,不得过度包装。根据有关行业规定,月饼包装总成本(包括

月饼盒、保鲜袋、托盘、外包装箱和封条等包装物实际耗用的进货价合计数)应不高于每盒零售价的20%。

  月饼的包装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和便于回收的要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包装物。

  经营者不得将月饼与其他商品混合包装、销售。

  经营者不得在月饼的商品或者包装上,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对商品的性能、用途、规格、等级、制作成分和含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除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评比活动外,禁止在月饼广告中刊登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月饼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

  经营者零售定量包装的月饼时,应当场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进行称重,并按照称重计量器具的实际示值结算,标重的商品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差不得超过规定的负偏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牟取利润为目的收购、倒卖月饼票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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