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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提高至1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5:49 北京晚报

  加强高收入者的纳税监管擅自浮动扣除标准将视为违法

  备受关注的个税起征点调整进入立法程序。今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初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会议结束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于9月举行立法听证会,对该草案中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工作人员介绍,与1980年颁布实施的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相比,该草案主要在三点出现新的变化:

  一是提高工资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减少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800元拟提高至1500元;

  二是重点关照高收入者,今后工薪阶层的个税税负有望减轻,而私企老板、演员等人群的纳税监管力度得到加强,部分重点人群实行综合纳税,单位代扣代缴扩大为全员申报,高收入者还须自行到税务所申报税收;

  三是优化个税征收方式,变个人所得税现行的分类税制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此外,出于保持税制统一、简单的考虑,个税法修订后规定各地不允许擅自浮动费用扣除标准。由于目前有些地区费用扣除标准已经在1500元以上,专家表示,这些地区也需要将标准拉回到1500元,未来擅自浮动扣除标准将被视为违法。

  变化1起征点有望提高至1500元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到底会不会提高?会提高到多少?这无疑是此次个税法修订备受普通工薪阶层关注的最大焦点。而据有关专家介绍,个税中与广大工薪阶层关系最密切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其起征点有望在现行规定800元的基础上大幅提高至1500元。专家认为,这一方面是顺应居民收入提高、生活费用支出加大的合理调整,另一方面也显示了有关部门希望通过调整,进一步实现个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意图。

  解读:专家称,本次修订是个人所得税税法自1993年以来的第二次修订,与上次修订决定开征银行储蓄存款利息税不同,本次修订的取向在于减税。提高起征点后,相当一部分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将得到减轻,甚至根本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体现了政府保护弱势群体,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政策意图。

  变化2重点“关照”高收入者

  专家透露,本次修订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对富人进行重点关照的内容。比如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要求高收入者无论是否代扣代缴,都需要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即每到一定时期,就需填写个税申报单;对于未申报者,将由税务部门加强稽核,如发现其存在偷税、漏税行为,除追究其偷、漏税责任外,还将一并追究不申报责任。

  解读:专家介绍,这次调整个人所得税将费用扣除标准提高,一方面可以给工薪阶层减轻税收负担,增加消费;另一方面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和监管力度,初步显示了有关部门希望通过个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意图;今后,随着包括物业税、遗产税、赠与税等完整税种体系的建立,税收将真正发挥出其本身的功能,成为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的主要手段。

  变化3个税征收方式将被优化

  据了解,此次个税法的修订,还有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改变个人所得税现行的分类税制,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现行税制下,个人在同一时间取得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可分别扣除费用。比如,甲有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稿费收入等3项所得,而每项所得又恰好都是卡在费用扣除额800元上,那么虽然甲的月收入达到2400元,但是却不用缴纳一分钱的个人所得税。然而,与甲月收入相同、但是月收入全部来自工薪所得的人,却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两人的税负明显不公。

  解读:即将实行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则要将个人的部分经常性收入项目合并综合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区分收入来源的不同;而个人其他临时性、偶然性收入则可以分项单独征收,避免了由于重复扣除费用带来的税负不公。

  800元起征点25年未变

  我国从1980年起颁布实施个人所得税法,现行的800元个税起征点就是当时制定的,这个数字是当时城市居民人均月收入的20倍。然而,25年过去了,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将个人起征点调整至1200至1700元的标准,各地其他地区仍旧执行的是800元的“老标准”。

  统计显示,仅从1993年至2002年,中国城镇居民每人月均基本消费支出由302.55元上升到了964.78元,自2000年起就已经超过了1980年制定的800元的个税扣除标准。800元的扣除标准自1980年起就开始实施,25年一直未变,显然早已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

  专家访谈

  个税将发挥调节收入差异的功能

  中国人民大学财经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税最大的调整是起征点提高,将把工资薪金所得的免征额标准由800元调整到1500元,同时允许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20%。他认为,富裕阶层越来越多,贫富差距加大,今后要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差异的功效,也就是说,收入越高的人,纳税应比收入少的人高很多。

  此外,个人所得税现行的分类税制将被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取代。赵锡军认为,发达国家一般实行的是综合所得税,一年内所有的收入都合在一起缴税。

  今起审议的个税法将要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将个人的部分经常性收入项目合并综合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区分收入来源的不同;而个人其他临时性、偶然性收入则可以分项单独征收,避免了由于重复扣除费用带来的税负不公。专业人士估计,像私企老板、中介机构合伙人、律师、会计师、设计师、演员等重点人群可能会纳入综合纳税的范围,而工薪阶层仍然适用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

  本报记者熊焱

  丁肇文实习记者王琼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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