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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离婚求岗:谁为下岗职工精神伤害"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18:15 人民网

  为了一个饭碗,不得不痛苦地选择了离婚,个中滋味,苦不甚言,本以为忍受这样的屈辱,能有一个上岗的机会,谁知事事难料,华北油田管理局又下了第二道“金牌”,离婚证以8月5日为准,突击离婚者不能上岗。致使办了离婚手续的下岗职工“赔了夫人又折兵”,饭碗没争上,反倒把家庭也毁了。

  对于这样的决定,公司的解释非常理直气壮,他们认定“一些下岗职工对再就业政策

理解有误,以至出现了突击离婚现象。下发通知虽然没有规定具体的离婚日期,但文件是8月5日发出的,肯定要以8月5日为准,5日之后的突击离婚者肯定不能上岗。”真可谓斩钉截铁,掷地有声。言外之意就是下岗职工钻了公司规定的漏洞,弄巧成拙,理应自担后果。

  即便公司高层判断是正确的,为什么不事先履行告知义务?难道是节约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一个括号,几句强调就能避免的问题,而“惜墨如金”?是要考验一下岗职工的公心和逻辑推理能力,还是想看他们“为一点利益而不顾尊严奋力争抢”的笑话?如果以上都不是的话,那么原因只有一个,没有主动倾听广大下岗职工的心声,仅凭几个“头头”聚在一起“认真研究”,然后一拍桌了:就这么定了。漠然对待下岗职工的切身感受和有可能造成的精神伤害。

  事实上,有严重漏洞的上岗政策,已经对下岗职工造成了实质性的精神伤害。有的下岗职工无不痛苦地说“昨天还是合法夫妻,但一觉醒来,变成了非法同居,心里实在不是滋味。”有下岗职工的已经“假戏真唱”,男女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更令人痛心的是,这种痛苦还殃及到下岗职工的孩子们,一名大学新生离家前,硬逼着办了离婚手续的父母各自写了一份保证书:“永远相伴,不能分离……”下岗职工的这些遭遇本已让人很心酸,惨不忍睹了,公司的第二道“金牌”又使一部分下岗职工重新上岗的希望成为“黄粱一梦”,无异于在下岗职工的流血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将扒在悬崖边的下岗职工一脚踹了下去。

  安排下岗职工重新上岗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而有关当局却把它演绎成为一曲曲人间的“悲喜剧”和“闹剧”,由大悲至大喜再至大悲,可谓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叫人爱也不是,恨也不是;赞也不是,骂也不是,而下岗职工始终是其中倍受煎熬和羞辱的主角,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弱者的悲哀和强者人为制造的灾难。或许起初领导们确实是出于好心和公心,但由于始终是把自己置身于主宰者的位置,把企业富余人员当包袱,当累赘;把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当施舍,当照顾,生杀予夺,一言九鼎,使下岗职工在承受经济压力的同时,还要遭受完全可以避免的精神伤害,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作者:网友:樊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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