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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实行“一案双审” 切保被调查人合法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22:15 红网

  红网郴州8月23日讯(通讯员 雨田)为了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郴州市嘉禾县在对经济违纪案的错误事实进行审理的同时,同步审理涉案财物,严格审核暂扣、封存、冻结财物的组成和来源,提出处理意见并单独形成“涉案财物审查意见”,与“错误事实审理报告”一并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审定。自今年元月份该措施出台以来,该县共对6件经济违纪案进行了“一案双审”,审核了涉案财物121556元,其中收缴县财政102886元,责令退还16670元,退还本人非违纪所得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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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红网)

  (作者:雨田)

  (编辑:箫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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