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讨薪被砍民工得到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0:12 新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景春)19日,本报刊登《一民工讨薪被人砍伤》一文,引起有关部门重视,被砍民工单连仲已经获得1.7万元医疗费和赔偿金,有关管理部门正在解决30余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

  据太平庄派出所负责人说,被砍民工单连仲经过医生诊断,伤情为“左面部肿,皮肤创口2.0cm,左前臂皮肤创口3.0cm”及多处擦伤,伤情较轻,尚构不成刑事案件。经过调解

,五洋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出面与单达成和解,赔偿医疗费和其他损失共1.7万元。砍人者刘山水在逃,警方将继续追捕。

  昨日,市劳动监察大队一中队负责人说,讨薪的30余名农民工尚未向劳动部门上报工资表,他们被拖欠的工资仍未解决。目前,执法人员已要求建设单位五洋食品有限公司按工程造价130万元的3%额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要求施工单位中联建筑公司尽快筹资,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市建委建管处负责人说,哈尔滨市今年4月出台的《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规定》中明确提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单位将作出限制新项目招、投标,降低建筑资质等级直至清出建筑市场等处罚。

  据了解,中联建筑公司与五洋食品有限公司因工程款产生经济纠纷,已上诉至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工程建设双方的经济纠纷不能成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理由。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