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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时代商报》登载“通缉”自己的信息和照片觉得难以逃出读者眼睛杀人疑凶看了本报去自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1:31 时代商报

  “8月17日那天,我发现街上的人拿着时代商报看,我仔细一看,报纸显著位置上有一张我的照片,下面还写着我的信息。我知道逃不掉了。”当杀人后潜逃的犯罪嫌疑人闫国林在女友陪伴下投案自首时,他面对警察说出了自己自首的重要原因。

  8月23日,记者在沈阳市公安局了解到,沈阳警方借助媒体的力量,利用强大的政策攻势迫使杀人潜逃的嫌犯投案自首。至此,一起发案仅5天的杀人案顺利告破。

  宾馆内发生了杀人案

  8月15日,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位于于洪区某宾馆的1015房间内发现一具女尸。接到报警后,刑警专案二队队长李晓峰带领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现场勘察,民警确定死者为白某,是他杀。民警在查询宾馆前台住宿登记时了解到,1015房间入住时间是2005年8月13日14时50分,开房间的是家住大东区名叫闫国林的36岁男子。

  民警随即按登记地址,来到当地派出所找到闫国林的相片。经宾馆服务人员辨认,初步认定闫国林就是开房入住的人。随后,民警来到死者白某家。白某的父母向民警反映了一条重要线索。

  闫国林曾向白某男友周某借了7000元钱,8月14日,周某来到白某家,说闫国林打电话称要还钱,让白某去取。白某一去不返。根据这条线索,警方认定,闫国林有重大作案嫌疑。可这时,闫国林早已不知所终。

  看到本报疑凶自首

  于洪分局刑警大队根据线索立即展开侦缉工作,并通过本报刊发了闫国林的相片以及相关信息征询线索,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发布通缉令协查,加强了对闫国林可能落脚地方的布控工作。

  8月20日上午10时,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已经穷途末路的闫国林迫于压力,按照本报登载的电话号码,打电话给于洪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专案二队要求投案自首。

  当日14时许,闫国林在其女朋友的陪同下,来到于洪分局刑警大队。他告诉民警,逃跑后他原本以为能躲过“这一劫”,可没想到8月17日他出去买东西时,正好看到一个人正在看时代商报,而报纸的A7版上,自己的大照片赫然在目,他赶紧捂着脸离开了。可没想到,大街上到处都有人在看时代商报。“我自己的照片都‘满天飞’了,那么多人看了这个报纸,我怎么可能躲得了。思前想后,还是自首吧。”

  因钱生恨杀死朋友

  经讯问,闫国林交待,闫国林与周某、白某原来关系较好,经常在一起,花销主要由闫国林出。一年前,闫国林向周某借了7000元钱,白某经常逼要。对此,闫国林感到心理不平衡,遂产生杀机。

  8月13日上午,闫国林来到南塔日杂购买了绳子、胶带等作案工具。下午,来到宾馆打电话说准备还钱让白某来取。二人约定后,闫国林打车将白某接到宾馆。进到事先预定的房间后,闫国林因没钱偿还与白某发生争吵,后用绳子捆绑白某四肢,掐住白某的颈部将其杀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闫国林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张扬时代商报记者朱格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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