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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子弹20年 老汉获刑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1:53 东南快报

  本报讯因私藏53发军用子弹20余年,近日,65岁的平潭县南海乡南中村民龚某被平潭县法院以私藏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1978年至1980年间,龚某担任平潭县南海乡南中村民兵营长期间,在一次组织村民兵打靶训练结束后,私自将打靶剩余的53发军用子弹带回自己的旧房子存放。2005年3月30日,一“梁上君子”到龚某旧房子行窃,发现了藏匿在龚

某家的子弹,事发后这些子弹被平潭县公安局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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