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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征地面积 两村官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1:54 东南快报

  本报讯一个是村支书,一个是村委主任,两人因虚报铁路征地面积款而双双入狱。

  8月19日,福建省长汀县法院对被告人郭永根、刘仲城以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对两人分别所退赃款15160.76元、7809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并继续追缴刘仲城尚未退出的赃款10352元。

  郭永根系长汀县古城镇青山村党支部书记,刘仲城则是该村的村委主任。两人于2002年至2004年底,在赣龙铁路征用青山村土地过程中,利用协助政府征地的职务之便,经事先商议采用虚增征地面积骗取征地款。两人先后虚增11户,征地面积达18.798亩,骗取征地补偿款103962元,并将其中所骗取的征地款33321.76元进行私分。郭永根分得赃款15160.76元,刘仲城分得赃款1816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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