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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实行家庭装修申报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3:3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春红 通讯员高翠芳)日前,记者从市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获悉,今后省会将实行家庭装修申报制度,市民家庭装修、装饰产生的垃圾将一并列入省会建筑垃圾统一管理,并按每立方米5元收取渣土处置费。

  据了解,根据《石家庄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今后居民因家庭装修或装饰产生垃圾后,应及时向所辖物业公司或村(居委会),或直接向区环卫管理部门申报。办理渣土处置

手续时,需交纳每立方米5元的渣土处置费,并根据环卫部门提供的指定地点存放。如不进行申报,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建筑垃圾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有两项行为之一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各区环卫管理部门还设立咨询电话:长安区,85687376;桥东区,85996864;桥西区,83053164;新华区,87306073;裕华区,85615436;西开发区,83827432;东开发区,85099395。投诉电话:88627721(白天)、88627716(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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