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政府不应忽视电动车的配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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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3:57 东南快报 |
■《电动车维修猫腻多》追踪>>> 本报讯本报昨日报道了电动车维修的种种怪现象,其中包括有的维修工修不好电动车。昨日热线反响强烈,读者积极献计献策并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电动车主积极献策 市民陈先生认为,虽然政府禁止了电动车销售,但是路上的电动车还有很多,对于这些“少数人的利益”,政府也应该予以关心。陈先生说,因为电动车被禁售以后,过了牌照年限自然会退出,这些从事电动车维修的人员也知道自己的职业不能持续长久,所以难免有一些投机行为。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管理,不应该让他们钻空子。 市民李小姐对记者说,她的电动车才买半年,因为是在政府禁售以后买的,所以即使明知被维修店“敲诈”,也不敢向工商部门投诉。在这些“黑车”的保养和维修过程中,无疑更促进了电动车维修店的不法行为。 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一业内人士称,由于电动车维修市场的利润空间比较大,诱使自行车维修工纷纷转行,但是这些人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有的甚至根本不懂“电”。应该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推行电动自行车维修人员培训上岗制度。 福建师范大学的管理学学院副教授谢宏忠认为福州电动车虽然给道路交通带来一定影响,但是还是一个新型环保、适合低薪阶层的交通工具。 由于是一种新型车辆,加之政府现在已经禁售,所以政府对电动车的发展前景和配套服务的相关规划和管理肯定不如摩托车等“老车种”的管理成熟。 谢教授认为,政府不应该忽视电动车的配套管理问题,要加强监管不该放任。培养有资质的店面和从业人员,杜绝“浑水摸鱼”的现象存在。 □相关新闻 车修不好车主怒砸维修店 昨晚7时30分在福州市五里亭附近的一家电动车维修店发生了一件怪事。一车主因维修店没能将其车修好,竟然纠集四人砸店伤人,还将维修店内的一辆新电动车推走。 据店主的哥哥涂先生介绍,昨日上午一车主来到其弟弟在五里亭开的电动车维修店修车。当时车主提出要求“换一块电池”并将车的其他故障修好。 涂先生介绍说,换一块电池店方收了当事车主180元。因为车子没修好,车主要求把原来的电池换回来并把180元退给自己,店方要求收30元的维修费,车主表示拒绝。 晚上7时30分许,当事车主纠集另外三名男子将维修店一顿乱杂,把自己的电动车强行带走,并推走了店方一辆新的电动车。 目前,鼓山派出所正在调查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