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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拟提高至1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5:12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8月23日电(记者程刚)在今天上午开始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进入立法程序。此次修改主要涉及两项内容: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现行的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同时要求高收入者自行办理纳税申报。不申报或申报不实者,将依税收征管法受到惩处。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他说,2003

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1993年提高60%,消费支出超过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每月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导致“职工消费支出不能在税前完全扣除,税负明显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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