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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成“空中楼阁”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5:48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 李丽辉

  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同时要求代为扣缴税款的单位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这是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中的一项主要内容。社会对此普遍赞同的同时,也有不少人担心: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行得通吗?如果有的人不自行申报或不如实申报,税务部门能拿他们怎么办?

  就这一问题,记者专门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

  双向申报:堵塞征管漏洞

  在我国,大多数人交个人所得税用不着自己去跑税务局。就拿工薪收入来说,每月收入一旦超过费用扣除额,单位的财务部门就会在发工资时把每个人该交的税款扣下来,然后由财务人员到税务部门统一缴纳。这种纳税方式,叫做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制。目前,全国80%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均来自代扣代缴。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除代扣代缴外,现行税法也规定了自行申报纳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独立纳税人,比如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从境外取得收入的个人等,须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扣缴税款后,个人也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根据本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高收入者应当自行申报,同时扣缴义务人也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专家对此解释说,这叫双向申报、交叉稽核。实行双向申报,可以使税务部门更为准确地掌握和核实纳税人的收入来源、数额和结构;通过交叉稽核,可以及时发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不实申报行为,对偷逃税行为进行查处。

  “高收入”:标准何在?

  这次个税法修改,对自行申请纳税的“高收入”数额并未直接规定,而是拟授权国务院具体规定。那么,究竟多少收入才被纳入自行申报的“高收入”范围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各地税务机关正在建立高收入者档案,但标准存在差距。比如,北京、广州等城市把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作为高收入者;而一些中西部地区则把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列为高收入者。尽管标准不同,但对高收入行业和人群的界定却大致相同。高收入行业包括电信、银行、保险、证券、石油、石化、烟草、航空、铁路、房地产、足球俱乐部、外企、高新技术产业等;高收入个人包括私营企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建筑工程承包人、演艺界人士、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评估师、高校教师等。

  加强高收入者所得税征管,首先要摸清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基本情况。据悉,目前全国税务系统建立重点纳税人档案超过660万个,全国大中城市重点纳税人自行申报试点工作也在不断推进。此外,随着税务系统信息化步伐加快,也让自行申报纳税变得更为轻松。纳税人无须到税务机关“上门申报”,打个电话或通过电脑上网就可以进行申报、缴税。这些都为实施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打下了一个较好基础。

  应该说,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在操作层面上已经具备条件。

  防逃税:个人财产收入显性化

  税务部门检查发现,目前个人收入来源渠道复杂,许多隐蔽性收入和灰色收入税务部门难以监控,高收入者偷逃税现象仍难以禁绝。比如,一些高收入者和扣缴义务人签订假合同,少报收入少纳税,共同实施偷逃税。一些个人投资者特别是私营企业主,在企业里不领或少领工资,也不进行税后利润分配;钱放在企业账上,把自己个人和家庭支出拿到企业报销,或用企业资金为个人或家庭购买房屋财产,从而侵蚀了个人所得税税基。

  专家建议,税务机关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现个人收入监控和数据处理的电子化,并逐步与银行、企业等数据联网,强化对个人所得税的全方位监控。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夏杰长认为,将纳税人财产收入显性化,还需要相关部门出台各种措施。他建议尽快建立个人财产登记制,实行居民身份证号码与纳税号码固定终身化制度;还要逐步建立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以财产税和社会保障税为两翼,以其他税种为补充的个人税收调控体系,来综合调节个人收入之间的差距。

  《人民日报》 (2005年08月24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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