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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布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6:5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叶边石)8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23日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肯定了前一阶段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成果,并对下一步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提出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资本市场各

项改革和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市场运行机制和运行环境正在得到改善,一些制约资本市场功能充分发挥的基础性、制度性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改革的政策预期和市场预期逐渐趋于稳定,总体上具备了转入积极稳妥推进的基础和条件。在这样的背景下,五部门联合出台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坚持股权分置改革与维护市场稳定发展相结合,是股权分置改革的总体原则。按照这一原则,下一阶段的股权分置改革的总体要求包括:坚持统一组织、分散决策和市场化导向,妥善处理存在特殊情况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问题。

  《指导意见》还指出,要严格规范股权分置改革秩序,调动多种积极因素,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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