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个税起征点拟提高至1500元,最快明年1月1日起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7:3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昨日提交中国最高立法机关进行首次审议。修改主要涉及几个方面: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规定各地应统一执行该标准,不允许擅自浮动。

800元上调到1500元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昨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起征标准是1993年制定的,但是在当时的就业者中,“月工薪收入在800元以上的为1%左右,到2002年已升至52%左右。”

金人庆说,在收入提高的同时,职工家庭生活消费支出也呈上升趋势:2003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比1993年提高60%,消费支出明显增长,超过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每月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导致“职工消费支出不能在税前完全扣除,税负明显加重。”

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目前的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以解决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税前扣除不足的问题。

新浪网关于个税起征点的网络调查显示,在参与调查的6万多名网友中,60%以上的网友希望起征点调高到1600元至2000元,23%选择其他,只有不到1%的网友选择了目前普遍实行的800元至1200元。

高收入者要自行申报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只有“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必须自行申报,其他纳税人,包括高收入者,都只是由其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申报,纳税人自己不必自行申报。但是,当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或者扣缴不足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只能对扣缴义务人处以罚款,不能追究纳税人的法律责任,影响了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力度。

“因此,有必要明确个人所得超过一定数额的高收入者,也必须依法自行申报,税务部门应重点加强监管。”金人庆说。

因此草案将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修改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或者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纳税人都必须自行申报,税务机关就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纳税人,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草案规定,扣缴义务人都必须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这就形成了对高收入者双重申报、交叉稽核的监管制度,有利于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据介绍,在全国24个税种中,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现在排名第5,200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达1700亿元,占当年中国税收收入的6.8%,个人所得税已经和企业所得税一起成为中国增长最快的两个税种。

全国执行统一扣税标准

据介绍,出于保持税制统一、简单的考虑,《修正案》规定各地不允许擅自浮动费用扣除标准。由于目前有些地区费用扣除标准已经在1500元以上,这些地区也需要将标准拉回到1500元,未来擅自浮动扣除标准将被视为违法。

对于过去擅自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地方政府,全国人大和财政部都曾经表示,自行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做法是违法的。在个税法修订完成前,必须按现行规定执行,地方没有随意改变税法规定的权力。

最快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结束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于9月举行立法听证会,对该草案中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本次听证会是《立法法》明确立法听证会制度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

专家认为,即使一次通过,运作执行也需要一个时间。因为个人所得税的个别条款中,是以年度收入来计算的,这样,为方便规范管理,新政策最快也应该是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解读

个税法修改凸显五大焦点

业内专家介绍,本次个税调整将涉及到五大焦点。

焦点一:保护弱势群体

专家称,与个人所得税税法上次修订决定开征银行储蓄存款利息税不同,本次修订的取向在于减税。提高起征点后,相当一部分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将得到减轻。这体现了政府保护弱势群体、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政策意图。

焦点二:重点“关照”高收入者

专家介绍说,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对富人进行重点“关照”的内容。比如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要求高收入者无论是否代扣代缴,都需要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对于未申报者,将由税务部门加强稽核,如发现其存在偷税、漏税行为,除追究其偷、漏税责任外,还将一并追究不申报责任。

焦点三:年化收入暂不考虑

对于以年薪、年终奖等年化方式实现的个人收入如何缴纳个税问题,本次修订过程中并未涉及。

专家介绍说,现行个税法将个人收入分为11类,而本次修订只对个人工资薪金收入一类进行了修改,其他种类仍将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进行征税办法。对于企业高管等的年薪收入,此前有关部门已发文进行规范。

焦点四:坚决纠正地方优惠

此前,一些地方出台政策,将个税免税范围扩大,专家认为,在个税法修正案实施后,有关部门应坚决纠正这类地方优惠的做法,坚决实行全国统一的个税起征点。

焦点五:实施当年将减税200余亿

提高了个税起征点的当年就将减少税收收入200余亿元。专家表示,各方对个税调整不应存在不切实际的期望值,如果税收收入发生大幅减少,可能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长期看并不利于居民福利的提高。

背景

“一松一紧”:意在缩小贫富差距

昨日提交最高立法机关进行首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只有两处改动:将个税起征点从月收入800元提高到15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权威人士指出,这“一松一紧”两处修改旨在缩小目前中国过大的贫富差距,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财政部税务司司长史耀威表示,个人所得税在所有税种里最能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中国近十多年来个人收入分配差距不断加大。基尼系数达到0.447,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达到或者超过0.4,说明贫富差距过大。

统计数字显示,工薪阶层是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纳税群体。个人所得税收入的65%来源于工薪阶层,这与个人所得税促进社会公平、调节贫富差距的初衷相违背。

税收专家刘桓说,“目前低收入阶层特别是工薪阶层是税负最重的群体。”工薪阶层的纳税人数最多,大概有3亿左右,并且由于收入来源单一、实行代扣代缴制,完税率最高。高收入者则由于收入来源多源化,享有多源扣除,逃税和漏税现象较多。

据悉,修正案获得立法机关通过后,国务院将制定“高收入者”的申报标准。从而更合理地分配社会财富,构建和谐社会。新华社记者 孟娜 倪四义

现状

年薪6万以上市民成个税主力军

地税部门将加大对高收入人群征管力度

据市地税局人士介绍,去年南京个税收入的75.8%来自市民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而据最新的一项调查显示,54%的个税税金又是由占纳税人总数8.6%、年收入在6万元以上的高薪阶层交纳的。由于个税起征点实际已由800元提高至1200元,南京个税来源已与全国的总体状况不同,即个税收入来源主要已不是低收入阶层。

在这次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中,不仅提出了提高个税起征点,同时强调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规定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南京市地税部门有关人士对此表示,税法修正案出台之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监管力度,实行建档管理。目前已经开始试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制度,单位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同时把每位员工的个人信息、收入状况等一并报给税务局,税务部门据此建立一个“个人纳税库”,通过身份证号码发现谁有多处税务来源。

相关人士介绍,对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纳税人,将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市今后将逐步实现全员全额自行申报纳税、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税模式,以保证个税税源的持续增长,从而更合理地分配社会财富,缩小贫富差距。

影响

南京市民钱包里将多出1.4亿

月收入2000元以下受惠最大

记者从省地税局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其实早在2004年1月1日,我省就已把包括人防基金、绿化基金、误餐补助等,在个税中可扣除的费用金额调整到每人每月400元,加上国家规定的800元扣除标准,个税的实际扣除标准实际已是1200元。

据南京市地税局人士介绍,去年个税起征点由800元提高到1200元之后,市民全年得到的实惠约在1.6亿元上下。去年我市个税总收入为21.5亿元,今年1到8月的收入已达18.7亿元,预计全年个税收入有望达到27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这一方面得益于市民主动纳税意识提高,另一方面也和我市市民收入大幅提高密切相关。

个税起征点如果再从1200元进一步提高到1500元,市民得到的实惠初步估算又将有1.4亿元左右。其中,月收入2000元以下市民受惠最大,许多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可能因达不到1500元而免交个税。

南京日报记者 秦宵喊 樊荣

(编辑 晨光)
(08-24 07:36)
(06-02 10:12)
(06-05 08:41)
(06-06 08:51)
(06-07 08:55)
(06-07 08:55)
(06-07 08:55)
(06-07 07:11)
(06-07 10:31)
(06-0807:19)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