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品奶粉当商品卖消保委:有牟取不当利益之嫌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8:57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 (通讯员 陶建叶 记者 刘昕璐)商家将赠品当商品卖,消费者对此当然不买帐。 家住芷江中路363弄的章小姐,通过电话向某母婴用品有限公司订购4盒400g装精装惠氏奶粉,由于暂时缺货,公司经章小姐同意第二天为其送去了8袋200g装的同品牌奶粉。章小姐当时不在家,丈夫代其签收了奶粉。章小姐回家后发现,这8袋奶粉包装上竟标着“赠品 ”二字。章小姐立即与公司联系要求调换,却遭到公司拒绝。该母婴用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强调,这8袋“赠品”质量肯定与商品是一样的,消费者要求调换没有道理。对此宝山区消保委明确指出:商家将本该由消费者得益的赠品转为自己的利益,显然是一种不诚信的表现,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有牟取不当利益之嫌。记者昨天获悉,该母婴用品公司目前已为章小姐的“赠品”奶粉做了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