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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季学期 南宁中小学还是“一费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9:00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廖敏)从8月26日起,南宁市各中小学校将陆续开始新学期的注册工作。记者从南宁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秋季学期,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继续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

  南宁市教育局要求,各中小学校必须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中小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住宿费要按学期统一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注册期间,各校必须在校园内张榜公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接受家长、社会监督。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如果当地教育部门已安排就近入学,学生家长不愿意到指定学校就读的,应按借读生收费标准收取。严禁向学生、家长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等。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购买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必用课本以外的其他辅导资料或搭配教学用具。开设各种训练课程的学校,应由学生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自愿参加,不得硬性要求。

  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军烈属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孤儿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收费减免照顾。此外,在开学期间,南宁市(区、县)教育局及南宁市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将对全市各县区中小学学校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作者:廖敏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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