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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高校学生可获助学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9:17 武汉晚报

  市属高校学生

  可获助学贷款

  本报讯(记者陈玲通讯员胡忠巍)昨日,武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书,我市五所市属高校学生从此将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今年9月份入学的贫困大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将有两大变化。第一,调整了贴息方式。变过去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财政贴息50%%,为借款学生在校期间财政全部贴息,毕业后贷款利息全部由学生自付;第二,延长了还贷期限。以前学生只要一毕业就必须还款,在4年内还清贷款。现在考虑到大学生就业压力,学生可视就业情况在一至两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本次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为江汉大学、武汉商业服务学院、武汉软件职业学院、武汉工交职业学院和江大实验师范学院5所高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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