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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拟提高到1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9:2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23日上午开始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启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立法程序,提请会议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负担。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就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他说,现行个人所得税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偏低,导致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偏重。草案将这一标准由目前的800元/月提高到1500元/月,以解决城镇居民生活费用税前扣除不足的问题,他还就

草案中有关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强化税收征管的内容作了说明。

  最快明年1月执行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参与草案起草工作的一位专家向记者透露,对于个税起征点问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于9月举行立法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由于《草案》的最终批准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如果全国人大对其个别条款不满意,还要重新修改再审议。“对老百姓有益的改革是阻力最少的,这个改革的真正目的是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所以一次通过的可能性极大。”参与草案起草的那位专家表示。这位专家也认为,即使一次通过,运作执行也需要一个时间。因为个人所得税的个别条款中,是以年度收入来计算的,这样,为方便规范管理,新政策最快也应该是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意在缩小贫富差距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只有两处改动:将个税起征点从月收入800元提高到15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权威人士指出,这“一松一紧”两处修改旨在缩小目前中国过大的贫富差距,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年入12万为高收入

  《草案》中,高收入者也有了明确的定义:“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的个人”。《草案》提出了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将以前的单项申报改为双项申报,即将原来由纳税人所在单位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改为高收入者的工作单位和其本人都要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否则视为违法。(编辑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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