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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尾气法规有望年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9:32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严艳 实习生沈洋)“我市公交车和出租车使用LPG比率已分别达到52.8%和52.4%,计划将于2006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毕”,昨天,市环保局答复市政协有关提案时透露,今年年底广州将完成《广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的修订工作,并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

  近八成市民不满尾气污染

  日前,市政协委员卢庆普、林高潮在其提案《重视灰霾天气研究 预防光化学污染发生》中指出,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2004年6月的环境状况满意度调查表明,有79.2%的广州市民对汽车污染感到不满意,不满意上升了14.9%;在造成大气污染的诸种污染源中,有92.6%的广州市民选择了汽车、摩托车尾气。

  此外,据某机构2004年对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的环境监测显示,在部分时间局部地区已出现了光化学烟雾超标的征兆。因此,提案建议,既要重视灰霾天气和光化学污染的研究,更要采取多种措施,对汽车废气等氮氧化物污染源进行积极防治。

  2006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毕

  近日,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在对提案的答复中透露,今年7月1日,广州已开始执行国家机动车第1I阶段排放标准,并已向省政府申请(由省府报国务院),拟提前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机动车第III阶段排放标准,以对新车上牌进行控制。

  目前,我市公交车和出租车使用LPG比率已分别达到52.8%和52.4%,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市交委计划2006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毕。

  答复还透露,广州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修订工作,把行之有效的措施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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