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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房子伪造证件再出租,疯狂作案竟无人识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09:52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胡翔 陶谈谈 许筱玮 金陵晚报记者梁建恕

  【金陵晚报报道】一个只有高中学历的年轻人,多次用假名承租住房,然后冒充户主转租,骗取他人房租和押金数万元。犯罪嫌疑人手段极其简单,却屡屡得手。

  陈鑫,南京人,26岁,高中文化。据其交代,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出去租房子,结果很

小心地看了人家的产权证、身份证后将房子租下。不想一个月后,却发现被骗了,对方根本不是房东,收了他的钱后跑了。陈鑫越想越气,仔细回想了一遍自己的受骗经过后,他没有选择报警,竟然在心里萌生了一个计划,“照葫芦画瓢”骗别人去。

  2005年1月初,陈鑫用“徐伟”的假名以人民币500元定金从他人处承租了本市弓箭坊一处住房。随后,他以“徐伟”的名义伪造出该房屋的房产证,冒充房屋所有人到处张贴出租广告。

  不久,市民乔某前来租房,陈鑫故作镇定地拿出伪造的房产证和身份证。不想乔某看完后丝毫没有怀疑,当即表示愿意承租,并交纳了4000元押金。陈鑫没想到会这么容易得手,拿着4000块钱溜之大吉。2005年3月初,陈鑫用上述同样手段伪造本市祠堂巷12号某室的房产证,签订房屋租赁协议骗取常某房租及押金人民币11000元。随后,陈鑫“乘胜追击”,用“赵宝辉”的假名以人民币500元定金承租本市红庙8号4单元某室住房,骗取周某房租及押金人民币6500元。

  2005年4月10日,陈鑫再次用“汪强”的假名以人民币800元定金承租本市三牌楼大街60号某室住房,然后将房屋出租,签订房屋租赁协议骗取贺某房租及押金人民币6700元、何某房租及押金人民币7000元。

  今年4月,受害人周某向玄武公安分局报案,称其在租房过程中被骗。警方根据线索很快将犯罪嫌疑人陈鑫抓获。经审查发现,陈鑫前后共骗取人民币35200元,骗取上述钱款后,陈鑫隐匿,并将该钱款挥霍一空。

  近日,犯罪嫌疑人陈鑫因涉嫌诈骗罪被玄武检察院提起公诉。

  (编辑 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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