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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和工作年限有关 合同到期也得往后顺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0:20 龙虎网

  【龙虎网讯】小张在一家外贸公司已工作一年多,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大约累计请了5个多月病假(现在还在病假中),8月2日他收到了公司的挂号信,说他的合同将于9月10日到期,公司已决定不再与他续签。公司用累计病假办法计算医疗期正确吗?仍然在医疗期内,能解除合同吗?昨天,小张向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提出疑问。

  医疗期和工作年限有关

  市劳动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戴登凯表示,现在许多职工可能对医疗期都很陌生,其实医疗期和个人利益息息相关。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即使合同到期,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换句话说,职工合同期满,但正处于医疗期内,那么合同也不能解除。医疗期的长短是根据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的,3个月到24个月不等。

  医疗期内合同到期也要顺延

  “职工医疗期制度实行以来,有不少单位不太注意记录职工病假天数,有的甚至不知道怎样记录。”戴登凯告诉记者,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不仅有期限,还有医疗期计算的周期。医疗期为3个月的,按6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9个月内的,按15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18个月的,按累计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那么,按上面的规定,小张应享受3个月医疗期,周期为6个月,即6个月内累计病假,休满3个月为医疗期满。他在劳动合同生效后休病假的第一天,企业就应该记录病假天数,并且确定医疗期周期,病假第一天往后推6个月的最后一天即为医疗期周期的截止日。但如果在6个月内病假没满3个月,即使劳动合同到期也得顺延。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医疗期内的病假不能合计。

  作者:项凤华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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