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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在美被误判坐牢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0: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据《国际先驱导报》报道,香港人王健展(英文名DvaidWong)18岁时从香港偷渡到纽约,因涉嫌持枪抢劫被判入狱8年,但他在纽约州一个阴森、严苛、戒备森严的监狱里度过了20年,因为他又被栽上一桩他并没有犯下的谋杀罪。8月10日,现年已43岁的王健展从纽约抵达香港,摆脱他20来年的冤狱生涯的阴影。

  王健展出生于福建,14岁时到香港和母亲同住。他18岁的时候,他妈妈决定让他偷渡去纽约,去找在中国餐馆打工的父亲。他的苦难从此开始了。

  由于不会英语,王健展在美国频繁地换工作,从一个餐馆到另一个餐馆。1983年,一个朋友约王健展去帮人要工钱,据称这位朋友的朋友在长岛一家华人餐馆做工,被无故炒了鱿鱼,他向老板要1万元补偿。他们带着一把枪去找餐馆老板,老板见他们手中拿着枪,吓得当场就答应给钱,让他们过后来取。一个星期后,王健展的朋友打电话说,老板的钱已准备好,他有事不能去,让王健展去拿。于是,王健展独自去了长岛。警察捉住了王健展,并且从他口袋里搜出一支枪。1984年,他被判8年徒刑,开始在纽约州的克林顿郡监狱服刑。

  1986年3月12日,一名非裔美国囚犯在监狱院内被刺死了。事发时院里约有100名囚犯,基本上都是黑人或西班牙裔,但王健展和另一名陈姓犯人———现场仅有的两名华裔犯人———却被叫出去接受盘问。由于其他犯人和狱警作了假证词,并且有一名警卫声称从70米以外的监视塔上看到了王健展,王健展被认定是杀人凶手。虽然对王健展的指控既缺少物证(杀人凶器一直没有找到)又缺少动机,但王健展自己无法为自己辩护,因为法庭没有为他提供翻译。后来发现的证据表明,监狱警卫选择了王健展是因为他们认准了他的语言障碍。

  直到1990年,一名美籍日裔民权活动家河内山由利(音译)知悉他的遭遇,她将王健展的冤情公之于众,并同一名黑人人权活动家募集资金帮助王健展。靠募集到的钱,维护宪法权利中心雇用了私人调查员乔·巴里。巴里花了两年半的时间寻访到最终被认定是杀人真凶的奈尔森·古铁雷斯,但他已经去世了。

  后来,纽约州上诉法院最终批准对王健展进行重新审判。这次审判于2004年10月推翻了他的罪名。两个月后,谋杀指控也取消了。近期,他被带出美国监狱,返回香港。王健展已经对纽约州的错误判决提出了民事诉讼,要求800万美元赔偿。(朱丽)(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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