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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扰民 拨打110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0:56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州的养狗管理,时紧时松,但一直都是都市人关注的焦点。日前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小区养犬管理出现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广州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开始着手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本报讯

  (记者周方 通讯员王宏山、邱创泓)家住天河某小区的陈小姐最近心情颇为沮丧,因为她养的爱犬遭人投毒而刚刚死去,而下此“毒手”的很可能就是那些和陈小姐同住一个小区的居民。随着城市养犬数量的急剧增多,因养犬产生的卫生、噪音扰民等导致的居民矛盾在各个居民生活小区中日益突出,陈小姐爱犬的不幸遭遇不过是这种矛盾激化下的一个极端例子。对于犬只的户外活动管理,1997年就开始实施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已经有详细规定,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养犬者法制意识淡薄、管理执法难度大等原因,致使生活小区养犬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宠物狗与小区住户争地

  “人狗争地的问题在我们这里已经非常突出了!”在新港西一个刚落成两年的住宅小区,居民们一说起小区里宠物狗的种种“劣迹”就气愤不已。据了解,这个小区最初的宠物狗并不多,人犬基本能够和平共处,但是从去年开始养狗的人一下子多了起来,目前入住的户数不到1200户,但宠物狗却不下100只。随着宠物狗的增多,大家不仅经常要遭受狗叫产生的噪音的困扰,小孩子们还不时受到犬只的惊吓。一到傍晚,主人们牵着自己的爱犬在小区遛狗,第二天一早老人们只好在宠物狗粪便的“熏陶”中开始晨练。

  记者在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以来共接到住户关于养犬管理方面的投诉30多宗,高居该小区住户投诉问题的榜首。管理中心负责人向记者抱怨说,住户的投诉如此强烈,他们却不知如何解决,按照广州市目前的有关管理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对养犬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且他们也没有这么多人力来处理这个问题。

  早在1997年,广州市就颁布并实施了《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在当时国内是很超前的。根据《规定》,限养区内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有非常严格的规定,比如佩戴犬牌、犬链、口罩等,犬只排泄的粪便应立即收集清理,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之外的公共交通工具。《规定》还对违规行为列出了处罚方式,罚款金额从50元到数千元不等。但为何小区养犬出现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却又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养犬者不了解《规定》或对《规定》淡漠,很多养犬者缺乏公德意识。二是市民缺乏监督意识,往往只是抱怨或者指责,其实根据《规定》,任何人均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宠物违规的任何情况,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应予以受理,经查证属实的,由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为罚款金额的10%。按照该规定,任何市民只要在商场、公交车、餐馆酒楼等处发现了小狗,都可以拨打110举报。

  被狗咬伤最高可索赔10万元

  而律师告诉记者,在公共场所被狗咬伤的市民都可以依据养犬法规向狗主人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情况严重并属实,精神损失索赔数额甚至可以高达10万元。但是执法很困难,《规定》规定市公安局为本市的养犬管理工作行政主管机关,但在实际操作当中,即使是社区民警也很难有足够的人手和精力去深入小区管理。

  养犬管理对于任何一个城市来说都是一个大难题,因此不少城市对其规定不断改进,而其中的一些经验颇值得广州学习和借鉴。

  2003年10月15日,北京市开始实施《养狗管理规定》,1994年实施的《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同时废止。根据新规定,居委会、村委会在规范养犬方面拥有了更大的权力,养犬者不但需要事先征得居委会、村委会的同意,居委会、村委会还获得了限制携犬乘坐电梯的时间及限制遛狗的区域、时间的权力。总之,在一个相对独立的社区内,有关养犬的一些具体规定,需要养狗的与不养狗的及喜欢狗的与不喜欢狗的人们,在社区内通过协商、讨论,达成一致,并形成大家共同遵守的准则。而广州市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年来也多次提出过建议,他们认为已经实施了近9年的《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应该作适当的改进,以适应新的形势。而记者日前从有关渠道了解到,小区养犬管理出现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开始着手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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