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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成,也别抱走孩子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1:29 东方今报

  同居生子后发现男方有妻室

  孩子被男方抱走后杳无音信

  单亲母亲寻子陷入困境——

  8年前,年仅20岁的祁女士在开封结识比她大20多岁的刘向(化名),两人同居并生下一女后,祁女士才发现对方有妻子,男的从此便将孩子“藏”了起来。

  8月22日,单亲母亲祁某向记者哭诉,如今她只想要回自己的孩子。

  8年前,20岁的祁女士结识了同在一家医院工作的刘向,并逐渐产生了感情。当时,刘向已40多岁。刘向趁他们一起出差的机会“欺负”了她。事后,刘向向祁女士出示了他与原妻的“离婚协议书”,并承诺给其买房子。两人随后就租房过起了同居生活。2004年6月,祁女士和刘向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祁女士亲昵地称呼她“小家伙”。然而,祁女士生下“小家伙”不久,刘向的妻子突然闯入了祁女士的住所,并告诉祁女士:她才是刘向的合法妻子!

  随后,在祁女士回娘家休养期间,刘向差人把孩子抱走。

  为了要回自己的孩子,2005年2月24日,祁女士将刘向起诉到开封市顺河区人民法院。此时,刘向又对祁女士说,只要她不起诉,并且付给20万元钱给他,孩子就可以还给祁女士。祁女士怀疑对方将孩子卖了,到派出所报了案,但由于此事不涉及刑事案件,祁女士又不能出示相关证据,派出所未予受理。

  8月23日,她等到的是一纸解除同居关系的判决。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认为,由于孩子还未找到等原因,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只能另案处理。刘向在法庭上承认自己抱走了孩子,但又说有人给了他2000元钱后将孩子抱走了,他现在也不知道孩子的下落。

  谈起这段痛苦的经历,祁女士伤心地说:“要回自己的孩子咋那么难?”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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