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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眼中 只有孩子,没有“少年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1:38 东方今报

  18年挽救816个失足少年,且无一人重新犯罪

  不少重获新生的失足少年亲切地称其为母亲

  “我的心愿是,每一个孩子都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

  1988年,20岁的她怀着对法官这一神圣职业的无限崇敬,走进了泌阳县人民法院。在18年的少年审判工作中,她用慈母般的爱挽救了816个失足少年,且无一人重新犯罪。

  她就是全国优秀女法官、驻马店市泌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少年法庭庭长李其宏。

  她眼中没有“少年犯”

  李其宏从不用“少年犯”去称呼那些做错了事、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她说:“这些孩子,自尊、要强,不经意的一句话、一个细微的动作,都会对他们的心灵产生影响。”

  法官韩慧丽说:“其宏姐是一个非常有耐心的人,她认真倾听孩子们说的每一句话,而且非常注意方式、方法,孩子们觉得她是一个信得过的人。”

  “只有不幸失足的少年,没有教育不好的孩子。”这是李其宏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经过长期的思考和探索,她总结出了教育失足少年的“四心教育法”:通过爱心抚慰受伤的心灵,感化孩子的内心;通过耐心交流,倾听孩子的心声;通过诚心沟通,获得孩子的信任;通过认真教育,树立孩子的信心。

  不少失足少年叫她母亲

  李其宏经常把在县城上学的、由她帮教的孩子带到家里吃饭,“这样更容易拉近距离,让他们感受到更多的温暖”。

  1998年8月的一天,泌阳县一高年仅16岁的高二学生刘某因一杯水与同班同学李某发生争执,刘某用玻璃杯把李某的右眼砸伤,导致李某的右眼失明。

  李其宏在办此案时,刘某哭着跪在她面前说:“我错了,给我一次机会吧!”在李其宏努力下,刘家和李家和解,刘某被依法判了缓刑。

  针对刘某的悔改表现和迫切要求上学的心情,李其宏先后8次到学校做工作,让刘某复学。刘某的父亲去世了,她又赶到刘家,送去了500元钱。刘某很争气,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被河南大学法律系录取。

  “我从内心感谢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给了我继续求学的机会,您就是我的再生母亲。”在去大学报到的头一天晚上,刘某伏案给李其宏写了一封信。

  816人无一人再犯罪

  为了使失足的未成年人学得一技之长,李其宏还利用泌阳县的香菇种植优势,与县食用菌开发公司协商,对未成年犯进行香菇种植技术培训。

  几年来,少管所里走出的65名未成年犯都学会了种植香菇的本领,12人回到农村后成了当地的“香菇状元”。

  18年来,李其宏和泌阳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同事们一起,审结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88件816人,其中283名未成年犯被判缓刑、免刑后分别考入大中专院校,346名未成年犯走向社会后成为不同行业的技术能手。经回访,被判刑的816名未成年犯无一人重新犯罪。

  这是李其宏创造的一个奇迹,但这个奇迹是以牺牲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创造出来的。

  她对家人充满内疚

  李其宏知道,把爱心和时间给了那些失足的孩子,她对父母和自己的孩子却欠得太多太多。

  2002年5月25日,是个双休日,李其宏要接待、回访少年犯。然而,就在这一天,母亲和父亲都摔伤了。母亲昏迷了近三个小时,醒来时,第一句话就是:“你忙去吧,我不要紧。”

  1995年的4月22日,为回访两名少年犯,李其宏忘记了去幼儿园接孩子。找了3个多小时,她才找到迷失的孩子。女儿曾埋怨她:“在你的心中,我还不如少年犯重要。”

  李其宏说,丈夫是县发改委的一名干部,非常支持她。女儿独立生活的能力很强,现在上初中,在家能做可口的饭菜,也逐渐理解她所从事的事业了。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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