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山东高密检察院推出“再审检察建议”新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4:1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济南八月二十一日电(侯召迅朱大强)山东省高密市检察院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中进行了开创性的探索,推出了“再审检察建议”新机制,与法院联合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办理了多起典型性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称赞。

  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一直是检察机关的“老大难”问题,是法律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对于高密检察院“实行‘再审检察建议’还民行申诉案件当事人公平正义”的成功做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检察机关推荐。

  高密检察院实行“再审检察建议”办案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前不久,一家冷藏厂厂长杨某因不服法院判决来到高密检察院申诉。经审查,该案对方当事人张健康等人原系该厂临时工,去年与厂方发生工资纠纷。按法律规定,张健康等人申请的仲裁已超出仲裁时效,然而法院却受理了此案,并判决鹏远冷藏厂支付张健康等人工资。

  为尽快给工人们追回工资,高密检察院决定以“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予以妥善解决。他们与法院取得联系,说明厂方拖欠工人的工资是错误的,应当予以支付;而工人没有及时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也存在失误之处。经过调解,双方均表示满意,签定了执行和解协议,并交付执行完毕。

  这是高密检察院探索运用“再审检察建议”进行民事行政案件监督的成功案例。该检察院积极探索民行检察改革新途径,于今年三月与高密法院会签了《关于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应用检察建议的意见》,内容包括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情形、法院的立案条件、审理程序、审理期限等,还把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了法院的调解和执行程序,进一步扩大了民行检察监督的范围。

  “再审检察建议”新机制的实施,收到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截至今年八月,高密检察院共办理此类案件八件八人,少则几天,多则一个月就获得抗诉的法律效果,办案周期平均缩短十一个月。

  高密检察院检察长刘利宁说,通过“再审检察建议”机制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促成和解结案模式,实现了法律监督的便捷、高效,既维护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诉讼之累,避免了办案资源的浪费。而且通过依法而灵活的工作,使检法之间、政法机关与当事人之间、当事人相互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趋于一致,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和谐统一的办案效果。

  刘利宁认为,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中,实行再审检察建议,程序简洁,监督实效明显好于抗诉,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利益,从而以“效率优先”伸张了司法公正。


爱问(iAsk.com)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