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汉在深圳包二奶 男女被判重婚罪 拘役五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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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4:25 国际在线 |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王奇云)香港报道:风流港汉在深圳包二奶,并多次带二奶来香港同居。在香港的妻子到深圳报警捉奸,将奸丈夫和二奶拘捕,并告上法庭。港汉重婚罪成立,被判拘役五个月,二奶明知其已婚,同样抵触重婚罪,法官罕有地判她同样拘役五个月,为内地二奶敲响警钟。 被妻子控告的港汉姓吴,九九年在港与赵姓女子结婚,惟两人婚后感情转淡,至前年 十二月,吴在深圳福田区结识一名李姓内地女子,去年吴便在深圳福田区石厦东村租屋“包二奶”,与李女以“夫妻”名义同居。自此他经常穿梭深港两地,李女亦以“吴太”自居,还多次随吴来港。吴妻忍无可忍,跟踪丈夫到深圳,并亲自报警求助,当地警方按址到福田出租屋,将吴及其二奶拘捕,并告上法院。本月初,吴因重婚罪名成立,被福田区法院判拘役五个月,至日前,其二奶也罕有地被法官同样判拘役五个月。法官在判词中指出,二奶明知对方在港有发妻,仍与其同居,抵触重婚罪,故亦须判监。 在内地,拘役是主刑的一种,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犯人被拘押在看守所,每月可回家一至两天,若参加劳动可酌量获发报酬。自从2000年深圳首次以重婚罪判决一名包二奶的港汉入狱后,已有多名港人因包二奶入狱,但大多数个案因二奶在庭上坚称同居时,并不知男方已婚,法院碍于证据不足,无法将之定罪,类似本案二奶也判刑的个案较为罕见。(来源:国际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