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湾商人走私固体废物在辽宁被判刑二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4:46 新华网 |
新华网大连8月24日电(张妮 闫平)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走私固体废物罪判处台湾商人傅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6月,台湾商人傅某为牟取暴利,将一批废电脑以转口贸易方式从美国运至亚洲某国。同年12月2日,傅某又伙同他人将废电脑拆解,然后租用边贸船只从该国将8.94吨废电脑走私进入丹东境内。12月3日凌晨,正当以傅某为首的5名犯罪嫌疑人在卸货时,事先得到 情报的大连海关缉私警察突然出现并将其抓获。经环保部门鉴定,大连海关所查扣的这批废旧计算机配件都属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公告中明令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大连海关以涉嫌走私固体废物罪将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