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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煤分离”应是治矿的第一步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0:09 红网

  近年来,国家对煤矿的治理力度不可谓不大,态度不可谓不坚决,但矿难之声依然不绝于耳。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官煤勾结”、“官煤结合”,甚至是“官煤合一”,这一结论,已经被近三年内此起彼伏的矿难事件证实。

  22日,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规定对所有不合格煤矿只给予一次停产整顿机会。停产整顿最后期限不

得超过今年年底。针对广东兴宁等矿难事故后逐渐浮出水面的官商勾结和腐败现象,《通知》特别规定,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通知》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即9月22日前,必须撤出投资,否则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8月24日《新京报》)

  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治矿模式,到如今自上而下的强令“官煤分离”,

  应该说是饱受矿难折磨的国人在不断摸索中,终于找对了方向,突破了传统思维。不管这一《通知》最终能否如期实现,至少它开辟了一种新的治矿思维,开始从根子上探索减少矿难、避免矿难的途径,这应该是国家决心治理矿难的第一步棋。

  众所周知,以往的治矿思维只是治标之策,往往是哪里出事故就整治哪里。这样整顿的结果是:这一批发生矿难的煤矿被整顿了、关停了,另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又先后“露陷”,事故层出不穷。而矿难频发的真正根源却始终存在,即“官煤勾结”或“官煤合一”。因为“人”的因素,许多安全检查成了掩人耳目的走马观花或者成了“猫怕老鼠”。在这种情况下,治矿先“治人”已成当务之急。如今,国务院《通知》强令“官煤分离”后,企业失去了“保护杀,加之《通知》规定“对所有不合格煤矿只给予一次停产整顿机会”,这就在无形中加大了“官煤结合”的风险成本,促使他们不得不关注煤矿的生产安全问题,进而从自身利益和长远发展考虑,尽可能地依照《通知》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合法生产,合法经营。

  当然,仅仅依靠一个《通知》还是远远不够的。关于“官企分离”的要求,《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上已经十分明确,但“官煤结合”现象依然存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官企分离”还需要一个艰难博弈过程。如何让《通知》落到实处,还需要国务院甩出第二枚棋子,即严厉查处“官煤结合”现象,真正让参股的、与煤矿勾结的、充当保护伞的、失察的一律受到从重处罚,让他们得不偿失或者倾家荡产,切实打击他们疯狂勾结的嚣张气焰。

  另外,我们还不能不注意到,治理矿难不仅仅是一枚棋子或一步棋的问题,它还需要通盘考虑,运筹帷幄于治理之间。除了整治“官煤结合”现象之外,我们还必须清晰地知道:我国煤矿安全欠债达500个亿,如何偿还?要用多长时间偿还?这都需要有一个科学的规划。毕竟,掠夺式开发对资源造成的巨大浪费和人员的巨大伤亡,公众有目共睹,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才是利国利民的大事。

  (稿源:红网)

  (作者:刘克军)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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