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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妪被狗吓昏迷犬主需赔一千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3:39 新晚报

  本报讯 (贝亚 记者 张素梅)一只突然蹿出的小狗将一过路老妪吓昏,法院判决,小狗的主人赔偿受害者损失。

  去年2月的一天18时许,道外区的颜某在家附近行走时,一楼栋内突然蹿出一只小狗,扑向颜某狂叫不已。由于天黑,突遭此事的颜某没有精神准备,当即被吓得昏迷过去。“120”急救车将颜某送到医院,经诊断为脑神经调节不良、冠心病,住院5天花医疗费近900元

。由于与小狗的主人张某协商不成,颜某将张某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张某对自家饲养的小动物疏于管理,造成受害人身心受到伤害,因此判决其赔偿颜某各种损失1100余元。

  判决后,张某不服,提起上诉,日前市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启凡律师点评:

  养动物似乎已成为一种时尚,但饲养动物应严格管理,依《民法通则》的精神,饲养动(宠)物不应给他人造成损害,如果造成他人损害,他人没有过错的,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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