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不许有“大嗓门”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6:0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国家强制性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在2005年8月1日开始实施,首批产品涉及冰箱、空调、洗衣机、微波炉、吸油烟机和电风扇六大类。标准实施后,这些家电产品的铭牌或说明书上必须标注噪声值。如果实际噪声数值超过标准,则不能上市销售。 据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从来没有针对家电产品的噪声出台过强制标准。以往,在各类家电产品的国家标准中,针对噪声限值有一个推荐性指标,但只能对 生产企业起一定的指导作用。噪声限值标准不仅强制实施,而且相比以往标准,有了更严格的细分。这就意味着国家不容许有“大嗓门”的空调再投入市场。而在空调品牌中的春兰早就跨过这个“门槛”,多年前就在国际家电界率先从事降低空调噪音和声音品质的研究,如通过计算机仿真技术研究,促成了空调风扇与风道的最佳匹配,消除了气流的边缘噪音,不仅风量比以前增大80m3/h,噪声也下降了7分贝。推出的春兰“静博士”系列空调噪声不到31分贝,并且春兰“静博士”内外兼修,它采用SILENCER静音技术,系统降低电机、风扇、管道噪声,又运用国际先进的柔音技术,彻底改变了空调声音的频谱特性,并滤除使人耳敏感的杂波,使室内机和室外机组同时达到静音的效果,营造出了宁静柔和的环境。 本报记者 凌庆锋 《江南时报》 (2005年08月25日 第二十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