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监管场所违法违纪400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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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6:02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南岸区检察院工作汇报会上获悉,该检察院两年来共纠正监管场所违法违规情况400余起,包括执行机关违反规定不交付执行,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监外罪犯脱管失控等。 检察长刘昕表示,该院将严格审查申请减刑、假释或保外就医的案件,坚决打击和预防一些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罪犯利用此法律规定“逃”出监狱,更不能让有钱的罪犯通 过不法手段,到监狱“转”一圈就出来逍遥。另据报道,今年3月7日,在重庆市监狱服刑的李荣提出,自己刑期的起止时间有错,要求纠正。通过详细询问和查阅档案,检察官查明在2002年9月23日,李荣因犯盗窃罪和抢劫罪被判刑20年,由于李荣身上有伤,法院于宣判后第二天作出了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刑期起止时间是200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7日。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2003年7月15日,法院决定执行收监,向公安机关和李荣分别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上面写的刑期起止时间却为2003年7月1日至2023年2月30日,多算了8个月零23天。查明情况后,驻监检察室向法院提出了纠正意见并得到纠正。 (见习记者 张勇)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