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写真”引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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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07:1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据新华社大连8月24日电在大连某银行工作的王女士已经怀孕5个多月了。8月21日,她到某医院进行检查时,医生告诉她,医院有拍摄“胎儿写真”业务,可以让她与胎儿“提前见个面”,并且还能留下永久纪念。王女士听后非常感兴趣,于是便掏钱拍下一张“胎儿写真”。但“胎儿写真”这项新兴业务却在社会上引发较大争议。 所谓“胎儿写真”,其实就是医生在操控动态三维超声影像诊断系统为孕妇检查胎儿 生长情况的同时,为四五个月的胎儿拍出全身的立体影像,但这有可能鉴定出性别来。而我国有关法规明确规定,非医学需要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属于违法。责任编辑:陈要逢 |